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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3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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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光英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38号《关于缓解鱼洞老城区停车难的建议》已收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分局、巴洲文旅集团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关于停车场及车位总量少的问题

据统计,我区现有机动车31.4万辆,普查停车位260987个,备案车位为229201万个(其中:小区配建停车位213122个,公共停车位6491个,龙洲湾、鱼洞、莲花、李家沱、花溪、南泉等六个街道路内车位9588),停车位缺口约为3.2万个。今年以来,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8号)要求,我局积极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协调,合理规划公共停车场和配建停车场,加快实施规划的停车场,牵头各镇街、国有平台公司利用城区闲置地块拟建小微停车场31处新增停车位2500余个,研究错时停车政策,推广立体式、机械式停车位应用,今年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二)关于停车设计不合理的问题

2021年,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对我区停车场建设进行规划,拟在全区新建26个公共停车场(其中:李家沱6个,花溪6个,龙洲湾4个,鱼洞3个,界石、东泉、安澜、姜家、接龙、石滩、天星寺各1个),规划停车位4772个,建筑面积5440平方米,逐步解决我区停车位设计不合理问题。

(三)关于小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或者地下停车场管理属于物业或者业委会负责,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配建停车场和公共区域停车管理,不断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业务水平。对物业公司或者小区业主占用、破坏绿化设置停车位的,我局将按照《重庆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依法查处

(四)规范停车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我局是停车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小区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的监管工作,特别是路内停车位的规范管理工作。按照《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设置和施划的路内停车位9588个,主要分布在龙洲湾、鱼洞、花溪、李家沱、莲花和南泉6个街道,现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经营权转让公开交易给巴文旅集团和渝兴公司(其中:巴文旅集团6355个,渝兴公司3233个),经营权转让20年。巴洲文旅集团和渝兴公司已经委托了专业公司负责路内停车位运营管理工作,正在启动路内停车位智能化改造和智慧停车系统平台建设工作,按计划推进全区路内停车收费工作,逐步实现对全区路内车位收费的统一、规范、智能化管理。

以上答复已经我局吴平局长审签。对此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结果答复函回执》上,分别寄送我单位和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261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