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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关于政协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7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 2023-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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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静委员:

您提出的《突破巴南乡村旅游道路交通瓶颈的建议》(第02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道路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进行答复。

一、农村公路通行客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4年《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第六条规定:等外公路需开通农村客运班线或农村客运班线需途经等外公路的,营运客车应当为《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乡村公路营运客车和性能通用要求》(JT/T616)要求且车长小于6米的车辆,途经的农村公路应当满足《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1372号)中《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的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21125号第(五)2点:严格农村公路通行客车条件,开行客运车辆的四级及四级以下农村公路路基宽度应在4.5米以上,路面宽度应在3.5米以上,且客运车辆座位数原则上不得超过9座(含9座);但对已经安装防撞护栏,经交通、公安、应急等部门联合实地调查并采取限车型、限车速、限时段等措施进行了开通前认定的农村公路,可适度放宽通行客车条件

二、我区部分景区公路现状

我区的旅游资源较为丰富,但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很多景区道路为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坡多、弯急、视距不良且部分路段临水临崖,道路通行条件较差。以圣灯山五洲园景区为例,前往景区道路由一(品)陈(家)路和陈(家)罗(兴)两段连接构成,道路技术等级为四级道路,根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相关规定双车道四级公路,可通行车长不超过7米的营运客车19座以上客车车长在7米以上,因此该路段不符合19座以上客车的通行条件。

区交通局目前正在设计建设从渝筑高速接龙南柴坝互通通往圣灯山景区的公路,其支线起点位于圣灯山镇一陈路石桥水库附近,终点位于圣灯山镇五洲园,建成后将极大改善景区周边通行环境,也将为前往五洲园景区游玩的游客带来便利。

三、拟采取工作措施

针对四级及以下道路通行9座以上客车问题,区公安分局将会同区交通局等部门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开展源头治理、路面执法工作,确保道路通行安全,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答复函已经分局阮修洁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        

2023523日            

注:1.C)类;2.联系人:吴禄伟,联系电话:1350039308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