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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关于政协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36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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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区工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道路救助基金“救命钱”追偿案中困难被执行人善意执行的建议》(第237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进行答复。根据区政协提案办理相关要求,具体答复内容详见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此答复函已经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晶审签。若对以上答复有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7日           

(联系人:牟艳梅,联系电话:15213171849)


附件:

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提案号

237

提案

《关于加大对道路救助基金救命钱追偿案中困难被执行人善意执行的建议》(第237号)

办单位

区法院

协办单位


办理沟通方式
(可多选,打

文来文往

面商

电话或网络

座谈

调研

其它




采纳落实情况

已采纳

计划采纳

能启发思路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

未采纳,通过协商也未达成共识

3)条

0)条

0)条

0)条

0)条

承办单位领导分析梳理研究提案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压实责任。20254月,区法院执行部门主要领导就《关于加大对道路救助基金救命钱追偿案中困难被执行人善意执行的建议》提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聚焦如何在道路救助基金追偿案案件中平衡各方权益保护,推动此类案件矛盾纠纷妥善化解提出对策建议,制定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与责任分工,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部门联动,加强协作。与上级法院、市道路救助基金中心召开联席会议,向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相关问题,并请求相关部门配合处理。及时向区政协提案委、社法委报告办理进展情况。

三是及时沟通,长期参与。多次与提案人见面沟通提案内容及办理情况,邀请提案人参与专题座谈会和专题协商会,促进提案建议落地见效。

办理提案前,相关工作的主措施与成效

巴南法院执行局已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磋商问题解决方案,联席会议研讨确定后就“如何在路救助基金追偿案执行中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向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意见建议。目前,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已就该建议书进行回复,并表示将后续将深入研判,推动《救助基金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出台,保障被执行人生命健康权和生存发展。

办理提案的具体效果,或者办理计划

已采纳落实的提案中的意见建议

1.挥住区市政协委员工作室的作用,邀请道路救助基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到区调研协商,以个案建议推动类案解决,推动我市《救助基金核销管理办法》的出台,保障被执行人生命健康权和生存发展权;

2.争取在巴南启动首次核销工作尝试,打造巴南首创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协商标志性成果;

3.结合当前人民银行利率下调、推动我市《关于救助基金追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明确被执行人分期还款、减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适当放宽解除失信、限高等信用惩戒措施等方式。

具体采纳落实情况及办理效果

后续,巴南法院将持续做好《司法建议书》建议内容的跟踪落实工作,与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保持联系,定期跟踪《救助基金核销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的出台情况,积极配合上级法院以及重庆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做好《管理办法》出台配合工作。在相关政策出台后,立即启动典型案例打造工作,争取打造具有辨识度的巴南成果。

与此同时,在相关办法出台前同步做好个案化解工作,认真接待、听取路救助基金追偿执行案中被执行人的意见,缓解其负面情绪,减少对立情绪,促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计划采纳落实的意见建议

相关采纳落实计划或打算

能启发思路、为下一步解决问题创造条件的意见建议

推进创新、加强或改进工作等方面的打算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未采纳原因

未采纳,通过沟通协商也未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未采纳原因


提案对相关工作的其他方面助推成效,或需要说明的其他方面的情况(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