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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重庆市巴南区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23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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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市监函〔2025〕8号

王选伦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塑造新质生产力的建议》(第223号提案)收悉,经与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进行答复。根据区政协提案办理相关要求,具体答复内容详见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此答复函已经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冉茂波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郑鑫,联系电话:13271877179)


附件

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提案号

223号

提案提目

关于加快发展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塑造新质生产力的建议

主办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协办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

办理沟通方式
(可多选,打“√”)

文来文往

面商

电话或网络

座谈

调研

其它






采纳落实情况

已采纳

计划采纳

能启发思路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

未采纳,通过协商也未达成共识

( 3 )条

(   )条

(  )条

(  )条

(  )条

承办单位领导分析梳理研究提案情况

2025年4月3日,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召集注册许可科、药品监管二科对加快发展医疗器械产业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要求认真梳理我局在推动全区医疗器械产业发展上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效果和后续工作打算。同时,要求加强与协办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和区科技局沟通衔接,结合提案建议,落实工作措施,共同办理好提案。

办理提案前,相关工作的主措施与成效

一是打造助企服务平台。设立重庆国际生物城医药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开展产品注册指导,创新产品服务快速通道,组织政策宣讲及培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园区企业2024年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平均用时42个工作日,较法定时间减少65%;新增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4个,同比分别增长33.3。设立国际生物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审批分中心,开展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综办”,落实开办企业最快1小时办结,企业迁入最快“五分钟”的“巴南速度”。二是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双倍增”行动计划。截至2025年4月14日,国际生物城累计培育科技型企业167家,高新技术企业23家。重庆国际生物城获批科技部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引育以蕾明视光、复星杏脉、仝干医科等企业为代表的医疗器械、医疗装备项目35个,首个三类医疗器械蕾明视光软性亲水接触镜获批上市,实现销量360万片,全区拥有第二类医疗器械119个。三是聚焦人才引进和培养。市人力社保局率先与巴南区政府签订以重庆国际生物城为引领的“产才融合·智汇巴南”战略合作协议,持续做靓“‘巴’方来才·‘南’得有你”引才品牌,2023年为生物城企业招引4名博士并进行意向签约,引进生物医药、卫生、教育领域紧缺优秀人才445人。

办理提案的具体效果,者办理计划

已采纳落实的提案中的意见建议

1.搭建创新平台 。
2.加强人才培养。
3.加强资金支持。

具体采纳落实情况及办理效果

1.设立重庆国际生物城医药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和国际生物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审批分中心。从涉企事项审批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评时效大大提升。下一步,积极融入全市“渝药创新生态链”建设,充分发挥其政产学研用协同平台优势,助推自身医疗器械产品完成设计、研发、测试、试验、注册、生产、上市的全过程各项工作。
2.市人力社保局率先与巴南区政府签订以重庆国际生物城为引领的“产才融合·智汇巴南”战略合作协议。制定出台《巴南区扶持博士后工作站建站发展的实施意见》《“巴南区重庆英才服务卡B卡”管理办法》《巴南区关于加快人才集聚促进产才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持续做靓“‘巴’方来才·‘南’得有你”引才品牌,招引4名博士并进行意向签约,引进相关领域紧缺优秀人才445人。持续实施“‘巴’方来才·‘南’得有你”引才工程,做亮“菁英计划”“巴实技能”人才品牌,鼓励引导各类创新人才,深入企业、高校摸排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形成供需清单,双向推送、精准匹配。
3.区内现有可投资生物医药的产业基金两家,目前在国际生物城投资项目7个,累计投资金额2.46亿元。后续,要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区级有关部门认真梳理研究各自领域内的科技金融扶持政策和可申报的服务项目,用好金融工具,大力支持医疗器械企业发展。

计划采纳落实的意见建议


相关采纳落实计划或打算


能启发思路、为下一步解决问题创造条件的意见建议


推进创新、加强或改进工作等方面的打算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未采纳原因


未采纳,通过沟通协商也未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未采纳原因


提案对相关工作的其他方面助推成效,或需要说明的其他方面的情况(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