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重庆市巴南区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51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5-06-12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 [中] [小]

巴南市监函〔2025〕6号

民进区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老旧小区电梯管理的建议》(第25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进行答复。根据区政协提案办理相关要求,具体答复内容详见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一、关于社区介入主导管理的建议

一是小区业主可按程序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内部可分工具体负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并挑选有责任心、热心公益、相对年轻健康的居民代表,共同组成电梯临时管理小组。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渠道,监督,鼓励小区居民对电梯维保情况进行监督,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可通过社区组织召开院坝会、公示栏、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在LED显示屏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提高居民电梯安全意识及监督电梯安全参与度。

二、关于引入专业管理力量的建议

(一)老旧小区建成时间较早,单栋楼栋加装电梯的需求持续增长,既有住宅电梯的增设极大地缓解了居民上下楼不便的问题。本着遵循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尊重权益、美观实用、保障安全的原则,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70号)、《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积极配合街道、各相关部门做好增设电梯的日常安全监管。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使用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承担安全主体责任。2023年5月,总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总局74号令)施行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基层所、各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单位参加总局73号令、74号令的宣贯培训会30余场次,督促各电梯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使用单位设置安全员、安全总监、安全负责人,对电梯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对于老旧住宅新增设电梯的,要求其须委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管理电梯。

(二)对于您提出的建立监督机制以及设立居民投诉渠道的建议,一是通过市局建设的96333平台,可提供电梯24小时全天候的应急救援服务,通过拨打96333,可以快速联系到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平台会迅速锁定电梯位置,并通知签约维保单位进行救援,平均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8分钟‌。二是小区业主可按程序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内部可分工具体负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设立投诉举报渠道,监督、鼓励小区居民对电梯维保情况进行监督。

三、关于优化资金筹集与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是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通过合法合规程序,在电梯需要维修时,能够保障电梯及时得到修复,安全运行。二是通过社区统筹,业委会组织,可召开业主大会,上门排查每户房屋面积、楼层高度、使用人数等因素,协商制定合理的维修资金筹集方案,确定一个相对公平的资金分摊比例。同时,社区积极争取政府的专项补贴资金,用于老旧小区电梯的维修和改造。三是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住建委、银保监、金融发展中心,出台了《关于开展电梯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巴南市监〔2023〕89号),由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委、区金融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保险机构具体承办,电梯使用人全面参与,保险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的“六方协同”方式开展工作。目前群众知晓率和认识率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要利用好公示栏、宣传栏、业主群等媒体和网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电梯产权人、使用管理人、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综合保险的认识,提高市民对电梯综合保险的认识与认同,提高电梯综合保险参与率。

此答复函已经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冉茂波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              

(联系人:杜  彬,联系电话:17783829505)


附件

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提案号

251

提案提目

加强我区老旧小区电梯管理的

办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协办单位


办理沟通方式
(可多选,打”)

文来文往

面商

电话或网络

座谈

调研

其它



采纳落实情况

已采纳

计划采纳

能启发思路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

未采纳,通过协商也未达成共识

(  )条

(  )条

(  )条

(  )条

(  )条

承办单位领导分析梳理研究提案情况

20255月28日区市场监管局收到该提案后,分管领导组织区市场监管局特监科召开会议,研究办理该提案的相关要求、措施。

办理提案前,相关工作的主措施与成效

1.区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抽查督促各电梯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使用单位设置安全员、安全总监、安全负责人,对电梯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对于老旧住宅新增设电梯的,要求其须委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管理电梯。

2.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贯活动进一步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街道、社区通过日常走访、院坝会、宣传栏、业主群等方式,发送电梯日常安全使用与紧急情况自救知识等科普短片,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电梯安全知识深入人心

3.小区业主可按程序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内部可分工具体负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设立投诉举报渠道,监督,鼓励小区居民对电梯维保情况进行监督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办理提案的具体效果,者办理计划

已采纳落实的提案中的意见建议

1. 社区介入主导管理的建议
2.关于引入专业管理力量的建议

3.优化资金筹集与管理机制的建议

具体采纳落实情况及办理效果

1.通过社区组织召开院坝会、公示栏、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在LED显示屏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提高居民电梯安全意识及监督电梯安全参与度。

2.小区业主可按程序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内部可分工具体负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设立投诉举报渠道,监督,鼓励小区居民对电梯维保情况进行监督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本着遵循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尊重权益、美观实用、保障安全的原则,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70号)、《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积极配合街道、各相关部门做好增设电梯的日常安全监管。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使用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根据《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于老旧住宅新增设电梯的,要求其须委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管理电梯。

4.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通过合法合规程序,在电梯需要维修时,能够保障电梯及时得到修复,安全运行。

5.通过社区统筹,业委会组织,可召开业主大会,上门排查每户房屋面积、楼层高度、使用人数等因素,协商制定合理的维修资金筹集方案,确定一个相对公平的资金分摊比例。同时,社区积极争取政府的专项补贴资金,用于老旧小区电梯的维修和改造。

6.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住建委、银保监、金融发展中心,出台了《关于开展电梯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巴南市监〔202389号),由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委、区金融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保险机构具体承办,电梯使用人全面参与,保险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的“六方协同”方式开展工作。目前群众知晓率和认识率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要利用好公示栏、宣传栏、业主群等媒体和网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电梯产权人、使用管理人、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综合保险的认识,提高市民对电梯综合保险的认识与认同,提高电梯综合保险参与率

计划采纳落实的意见建议


相关采纳落实计划或打算


能启发思路、为下一步解决问题创造条件的意见建议

1.
2.
3.
......

推进创新、加强或改进工作等方面的打算

1.
2.
3.
......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1.
2.
3.
......

未采纳原因

1.
2.
3.
......

未采纳,通过沟通协商也未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1.
2.
3.
......

未采纳原因

1.
2.
3.
......

提案对相关工作的其他方面助推成效,或需要说明的其他方面的情况(可另附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