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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政协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66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5-06-26
重庆市巴南区科学技术局
[大] [中] [小]

巴南科局函〔2025〕14号

区政协文教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我区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建议》(第066号提案)收悉,经深入调研办理,现进行答复。根据区政协提案办理相关要求,具体答复内容详见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此答复函已经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重庆市巴南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26日            


附件

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提案号

066

提案题目

关于发展壮大我区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建议

办单位

区科技局

协办单位


办理沟通方式
(可多选,打“√”

文来文往

面商

电话或网络

座谈

调研

其它





采纳落实情况

已采纳

计划采纳

能启发思路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

未采纳,通过协商也未达成共识

3)条

0)条

0)条

0)条

0)条

承办单位领导分析梳理研究提案情况

区科技局联动国际生物城共同研究066号政协提案,将提案建议逐条梳理,明确责任单位,结合我局已开展工作和拟开展工作进行答复。局领导强调,政协提案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是推动我局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动力。我局作为办理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积极主动沟通提案者,切实增强提案办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给提案者一个满意答复,给群众一个满意交代,真正把提案办理转化为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力量。

办理提案前,相关工作的主要措施与成效

1.领跑地位更加彰显。2019年至今,获评首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被纳入重庆高新区拓展园范围、被认定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和“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是全市唯一同时拥有五张国家名片的生物医药龙头园区。2023年、2024年,重庆国际生物城连续两年上榜未来医疗100强·澎橙奖年度生物医药标杆产业园区,发展成效获得业界认可。

2.产业生态更加成熟。国际生物城引育项目130余个,产业规模超1000亿元,一批国内领先、全市唯一的行业“塔尖”项目相继落地,吸引链上企业加速聚集;在研创新药物达到56个、进入临床22个、Ⅲ期临床9个,NDA(新药申请)3个,创新成果保持全市领跑。

3.产业发展动力强劲。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2024年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成渝地区生物医药集群上榜。该集群以重庆国际生物城、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为核心,已形成“一带两核多点”发展格局,规模超万亿元,此次入选将推动成渝地区生物医药产业进一步发展。

具体办理结果或效果

已采纳落实的提案中的意见建议

1.强化集群统筹,打造生命健康科学创新新高地。

2.重塑创新体系,打造生物医药创新集群建设策源地。

3.丰富产业体系,打造生物医药创新集群建设示范地。

具体采纳落实情况及办理效果

1.强化集群统筹。一是区科技局联动国际生物城正在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强化“1+5+N”功能定位;将把发展壮大我区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创新型产业集群纳入我区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内容。二是市卫生健康委于227日组织召开第三次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区县研讨会,与会单位就“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修改意见进行了交流发言。三是区科技局正在争取市级相关部门迭代升级《支持重庆国际生物城建设生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地若干措施》。

2.重塑创新体系。5月重庆国际免疫研究院研发技术团队荣获重庆市“创新争先奖先进集体”称号。重庆市纳米医学与核酸药物技术创新中心正在申报创建重庆市技术创新中心。今年,区科技局将围绕“一校一产业一园区”,积极创建明月湖生命健康及医疗器械特色科创园;围绕“一区一平台”,支持重庆国际生物城创建科技研发领域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加快生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地建设,提质提速建设纳米医学与核酸药物创新研究中心、重庆国际生物城高峰湖创新创业孵化社区。已将免疫研究院纳入“环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建设体系,并联动国际生物城逐步完善“15中心10平台”生物医药创新体系。

3.丰富产业体系。区科技局将联合相关单位印发《巴南区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重庆国际生物城和环重庆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为先行试点,构建科技金融工作体系,组建“44N”科技金融工作专班,纵深推进科技金融赋能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引导重庆国际免疫研究院与重庆市中医院、重庆仁济国际医疗中心开展合作,依托“智汇攻关”平台常态化征集技术需求与科技成果,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梳理盘活存量高价值专利,通过定期发布供需清单实现创新要素双向推送,促进成果转化。

计划采纳落实的意见建议

相关采纳落实计划或打算

能启发思路、为下一步解决问题创造条件的意见建议

推进创新、加强或改进工作等方面的打算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未采纳原因

未采纳,通过沟通协商也未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未采纳原因

提案对相关工作的其他方面助推成效,或需要说明的其他方面的情况(可另附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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