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巴南区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59号提案的答复函
巴南教委函〔2025〕70号
蒋东荣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助困巴南城区中小学学位紧张并防止未来中小学资产闲置浪费的建议》(第059号提案)收悉,经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国资中心、区卫生健康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进行答复。根据区政协提案办理相关要求,具体答复内容详见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此答复函已经潘亿兵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7月3日
(联系人:韦岑;联系电话:15923696810)
附件:
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提案号 |
059 |
提案提目 |
关于助困巴南城区中小学学位紧张并防止未来中小学资产闲置浪费的建议 |
|||||||
主办单位 |
区教委 |
协办单位 |
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
|||||||
办理沟通方式 |
文来文往 |
面商 |
电话或网络 |
座谈 |
调研 |
其它 |
||||
√ |
√ |
|||||||||
采纳落实情况 |
已采纳 |
计划采纳 |
能启发思路 |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 |
未采纳,通过协商也未达成共识 |
|||||
( 5 )条 |
( )条 |
( )条 |
( )条 |
( )条 |
||||||
承办单位领导分析梳理研究提案情况 |
2025年4月8日,正军副主任召集计财科、基教科、政工科专题研究该提案,要求结合《巴南区普通高中建设规划》编制情况,通过研判我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推进小学、初中、高中教育资源贯通衔接,就新校建设、闲置资产管理及盘活利用、师资统筹等问题做了分析。2025年4月15日,正军副主任在区教委三楼会议室召集计财科、基教科以及部分城区学校,专题研究优化我区学校布局和建设相关事宜,要求各学校研究、探讨和农村学校合作办学相关事宜;2025年4月24日,区教委、区国资中心专题研究闲置校舍事宜。2024年5月20日,区教委召集相关学校召开了2025年部分学校优化布局推进会,并通知相关学校优化布局内容。2025年6月24日,勾书记会同区编办到圣灯山中小学优化布局进行调研。2025年6月25日、6月26日,苏主任、赵主任、潘总督学、黄主任到相关学校进行优化布局工作部署。 |
|||||||||
办理提案前,相关工作的主措施与成效 |
||||||||||
一是编制《巴南区普通高中建设规划》,并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二是制定了《2025年部分学校优化布局工作方案》,并通过区委教育工委会审议,完成4个镇街,6所学校优化布局工作。三是已配合区国资中心完成划拨给区属国有公司教育资产清理,涉及学校共计209所,其中,在办学76所;闲置、出租、出借共133所。 |
||||||||||
办理提案的具体效果,或者办理计划 |
||||||||||
已采纳落实的提案中的意见建议 |
1.科学规划学校建设。 5.做好师资短缺统筹设计。 |
具体采纳落实情况及办理效果 |
1.推动小学、初中、高中教育资源贯通衔接。2.促进区域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3.根据《重庆市巴南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21--2035年)》的近期建设计划。原则上,近期不再新增学校建设,对确因区域发展需求、学位不足入学矛盾突出的情况,我委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单独报区政府审议。4.新校建成投用后,可以统筹招收周边学位紧张学校的适龄儿童。5.区教委每年2-3月深入各片区及新建楼盘摸清入学需求,盘点各校教育资源现状和可利用资源状况,逐一排查存在的入学矛盾点,全面分析预判各类风险,细化工作措施,提前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共同做好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片区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城区学校执行“三对口”入学办法,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与区域人口变化特别是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划片入学需求。6.区教委在国资中心指导下,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平台,动态掌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国有资产结构、数量、质量和运行情况,提升学校国有资产监管质效。7.加大闲置校舍资产盘活,开展闲置校舍的摸排工作,挖潜资产功能,将暂时闲置校园校舍优先用于保障教育及农村公益性事业需要,不适合教育及农村公益事业的闲置校园校舍,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分类指导、盘活资源。2025年5月,区教委已配合区国资中心完成划拨给区属国有公司教育资产清理,涉及学校共计209所,其中,在办学76所;闲置、出租、出借共133所。8.做好学校优化布局工作,进行人、财、物资源整合,为优质均衡做好垫底工作。 |
|||||||
计划采纳落实的意见建议 |
无 |
相关采纳落实计划或打算 |
无 | |||||||
能启发思路、为下一步解决问题创造条件的意见建议 |
无 |
推进创新、加强或改进工作等方面的打算 |
无 | |||||||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
无 |
未采纳原因 |
无 | |||||||
未采纳,通过沟通协商也未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
无 |
未采纳原因 |
无 | |||||||
提案对相关工作的其他方面助推成效,或需要说明的其他方面的情况(可另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