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关于《重庆市巴南区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政策解读

2020-11-04
区政府办公室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庆市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巴南区结合行政权力配置情况和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并发布《重庆市巴南区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标准目录》)。《标准目录》包括义务教育等25个试点领域,涉及区教委等16个主体责任单位,包含政策文件等公开事项1824项。

《标准目录》编制流程有哪些?

《标准目录》经相关区级部门编制并征求意见,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政务服务办、相关区级部门共同初审,主体责任单位报市级部门复核,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区级部门再校稿等流程,历时近2个月,形成《标准目录》发布稿。

执行《标准目录》有哪些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标准目录》。各公开主体要严格对照《标准目录》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方式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为“政府网站”的,要于2020年12月31日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镇街子网页中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把《标准目录》所指向的、2020年已产生或现行有效的政府信息加载完毕。

2.多种方式公开。各公开主体要用好公开栏(电子屏)、查阅点、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为群众获取和查阅信息提供切实便利,推动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3.规范公开审查。各公开主体要按照“谁行使权力、谁负责公开”原则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并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公开范围。

如何保障工作落地落实?

1.牵头部门督导评估。《标准目录》涉及的16个主体责任单位要对各公开主体信息加载及规范公开情况进行督导和跟踪评估,形成本领域工作情况报告,于2021年1月31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阶段性考核参考。

2.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区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公开主体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标准目录》要求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或者敷衍了事、错漏明显的单位,将进行书面通报,通报结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