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公布《巴南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政策解读
为加强巴南区陡坡地的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区水利局完成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以下简称划界成果)。为了方便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划界成果》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具体措施》的有关要求,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函》(渝水函〔2024〕203 号),要求统筹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细化工作措施,优化技术路线,加强资金保障,精心组织、有序开展相关划定工作。
二、《划定成果》出台目的和意义
答:通过巴南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可加强对巴南区陡坡地的空间管控,强化划定图斑范围内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从而减少因坡地开垦导致的土壤侵蚀和地表径流加剧,降低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对巴南区水土流失防治,具有重要意义。
三、《划定成果》主要内容和核心举措
答:《划定成果》确定了巴南区禁止开垦陡坡地的范围,明确了后期管护的要求。
禁止开垦的陡坡地范围(即禁止新开垦耕地种植农作物的25°以上陡坡地范围)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优先保障耕地保护红线和耕地恢复补充空间的基地上予以划定。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后,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对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行为提出禁止性要求。
四、执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法律法规。
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例:按照《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第3.3条,划定范围从林地、草地、裸土地图斑中进行选取。综合考虑大中型水库周边汇水区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河湖管理范围、特殊基岩母质(风化花岗岩、紫色砂页岩、红砂岩、泥质页岩)等有特定禁止开垦要求的区域。
五、适用对象和执行时间
本《划定成果》适用对象为所有自然人和法人;执行时间为:长期有效。
六、核心问答
问:为什么要划定巴南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答:为了加强对巴南区陡坡地的空间管控,强化划定图斑范围内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从而减少因坡地开垦导致的土壤侵蚀和地表径流加剧,降低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
问:《划定成果》采取什么技术标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要求。对巴南区大于25°的林地、草地、裸土地图斑进行划定。
问:《划定成果》中的土地是否影响群众耕种?
答:本次划定选取范围为巴南区国土三调变更调查数据(2023年)中的林地、草地、裸土地图斑,不涉及耕地。若划定图斑涉及当地居民所有耕地及承包地,相关居民提供合法材料,可调出相应范围。因此《划定成果》不影响当地群众耕种。
举例:巴南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后,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第9条,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为不影响当地产业发展,后续管控过程中,若当地居民提供合法材料,证明涉及地块为其所有耕地或承包地,划定成果应调出相应范围,保证当地居民的合法利益。
问:《划定成果》对建设是否有影响?
答:范围划定前,已与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协调,扣除建设范围。
问: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仅对开垦种植农作物提出了禁止性要求,无相关禁止生产建设项目的要求,开垦种植农作物之外的活动及行为占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是所有自然人和法人在划定范围内要开展建设活动时,请咨询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电话:66222080);三是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成果有法定依据,确需调整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后报区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