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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字解读

日期: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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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巴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不断完善稳就业稳经济的政策工具箱,既定政策早出台早见效,根据形势变化及时推出增量储备政策”。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提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4月27日,市委常委会提出“要积极谋划市、区县两级稳就业稳经济政策,确保政策一致性、形成叠加效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工业强区”“科技强区”战略,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政策环境,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扎实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区域发展实际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将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持续深入实施制造业“十百千”工程,着力推动各类生产要素向制造业高效集聚,实现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数量四个“倍增”,全力打造千亿级规模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和500亿级新型显示、汽车摩托车产业集群。到2027年,全区制造业发展整体水平居于全市前列,建成长江流域最具影响力的国际生物城,建设成为西部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转型升级示范区、优质企业集聚区。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10条具体措施。

(一)强化产业用地支持。实行“标准地”出让制度,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项目宗地出让底价最低可按拟出让土地所在级别对应用途基准地价的70%确定;支持企业采取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多样供地方式取得用地。  

(二)强化产业用房支持。产业引领型及成长型企业,经区属国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后可予以一定幅度租金优惠。  

(三)强化人才住房支持。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最高可予以200万元购房补贴;人才申请入住区人才租赁住房的,视人才层次予以10%至100%租房补贴,最长补贴期限为3年。  

(四)强化土地抵押融资支持。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可将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地块分期、分宗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经确权登记后可依法办理投资准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贷款抵押等手续。  

(五)强化土地集约利用支持。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工业项目建成投产后确有多余工业用地需分割转让的,可分割转让至园区公司认定的工业企业,物流仓储项目参照执行。  

(六)强化能源要素支持。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A、B类的企业纳入保供“白名单”,强化用能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依法依规执行市级配气价格政策;工业项目供电、供气、供水、排水等管线须连通至项目红线。  

(七)强化金融支持。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A、B类的企业纳入金融支持“白名单”,并提供政府产业及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支持。  

(八)优化规划许可服务。实行“前期介入+告知承诺+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帮办代办”全流程审批服务;实行带方案“招拍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九)优化施工许可服务。允许社会投资工业项目自主选定施工单位后,容缺申报施工许可;开展全国首批产业园区优化环评分类管理改革试点。  

(十)优化竣工验收服务。对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且能单独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可申请单位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支持具备规划核实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单独规划验收。

四、核心政策问答

1.制订《若干措施》依据的上级文件有哪些?  

答:主要依据《重庆市打造民营经济发展高地若干措施》(渝府办发〔2025〕12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强化用地保障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渝规资规范〔2020〕5号)、《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渝规资规范〔2023〕4号)等上级文件。  

2.《若干措施》的亮点有哪些?  

答:《若干措施》系统集成用地保障、用房支持、人才引进、金融服务、能源供应、抵押登记、扩产升级、规划审批、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十大政策措施模块,着力构建覆盖项目落地、建设、投产全要素、全周期、全流程的“七支持三服务”政策体系。  

3.《若干措施》可否与区级其他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答:允许同时享受。  

4.针对生物医药行业关键领域项目取消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手续办理,具体有什么要求?  

答:项目只要符合重庆国际生物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业环境管理标准等环境准入要求,并且经核算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未突破生物城允许排放量,就可以不再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手续,在完成“环境准入指引研判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查表”等资料申报后,当日即可纳入试点范围,免于环评审批手续。  

5.《若干措施》具体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五、关键词解释

1.“标准地”是指政府部门在完成地质灾害、压覆矿产、规划环评等区域评估的基础上,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出让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此举将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和负担,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缩短项目投产达产周期,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2.“1246”是指巴南集中打造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其中“1”是指聚力打造生物医药主导产业集群;“2”是指升级打造汽车摩托车、新型显示等2个主导产业集群;“4”是指创新打造智能装备及智能制造、轻纺、智能家居、食品与农产品加工等4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6”是指培育壮大软件信息化、光电子、航空航天、医疗器械、农机装备、氢能源等6个“新星”产业集群。

3.“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六、政策咨询渠道

《重庆市巴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由重庆市巴南区招商投资促进局负责政策解读。联系人:凌龙骧,联系电话:023-66225612。

政策原文: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