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经鉴定唯一住房安全等级属于C级或D级,或经镇街认定确属无房户的以下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以下农户不得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有一套及以上安全住房的农户;属于城镇户口的农户(包括就地农转城的农户);拆除重建的C级危房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无房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户;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的农户;其他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
2.补助标准:C级危房及少数采取修缮加固的D级危房补助0.75万元/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补助3.5万元/户;无房户新建住房补助3.5万元/户。
3.政策依据:《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巴住建发[202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