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听说“三对口入学”,究竟有哪些具体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三对口”入学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根据当年入学政策在对口学校入学。
对城区不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根据户籍、购房产权份额、实际入住、工作劳动合同等情况,按照当年招生政策分类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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