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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建设项目重庆工业搪瓷厂片区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巴南府发〔20203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建设项目重庆工业搪瓷厂片区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规定,《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建设项目重庆工业搪瓷厂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通告如下。

一、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建设项目重庆工业搪瓷厂片区共有被征收户134户,征求意见期间发出征求意见表134张,收回征求意见表129张。

经梳理,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提出的意见主要有以下几条:

1.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低;

2.产权调换房屋区位、品质不好;评估价格高;缺少60平方米左右的两房房源;

3.装饰装修、大修基金、货币搬迁激励奖标准过低,要求提高

4.企业协议约定搬迁时间短,要求延长到1-2个月;

5.要求对楼幢之间的空地进行补偿;

6.提高阳台搭建房屋补偿标准(价格低于有证房屋但高于其他无证房屋),对背包房屋按有证房屋进行补偿。

二、方案征求意见说明及修改情况

关于第1条意见,按照规定,被征收房屋的最终价格由被征收人共同选择的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进行评估确定,具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分户评估报告为准。

关于第2条意见,按照规定,产权调换房屋的最终价格由被征收人共同选择的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进行评估确定;房源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安置房源,具体以征收公告为准。

3、4、5、6条意见,按照现行征收政策规定及公布的方案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