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南区重点项目“红黑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20〕59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南区重点项目“红黑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巴南区重点项目“红黑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巴南区重点项目“红黑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稳投资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稳投资工作,创新监管手段,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激励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等重大决策部署,以重点项目稳投资为主要抓手,充分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全年经济增长目标顺利完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实施“红黑榜”激励机制,在全区形成“比成效、比进度、比作风”的良好工作局面,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速增效,激发重点项目建设活力,切实发挥重点项目建设稳投资的关键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考核对象及范围
全区各项目牵头单位、协办单位作为上“红黑榜”考核对象。将市级重大项目、区级重点项目民生工程以及安排前期工作经费的项目设计、招投标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序时进度、投资完成情况(以统计入库数据或工程签单为依据)、日常管理等作为“红黑榜”内容。将超前完成序时进度、超额完成计划投资、日常管理到位的单位及项目情况纳入“红榜”,重点将项目推进不力、前期工作进展缓慢、计划投资未达标、要素保障不到位、已立项迟迟未进入招投标、进入招投标程序迟迟未开工的单位及项目情况纳入“黑榜”。各项目协办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配合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四、考核程序
区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协调指导等工作,定期梳理汇总项目进度及卡难点情况,会同区委督查办不定期开展项目抽查,核实工作成效,依照区政府印发的年度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倒计时工作计划,根据各单位项目推进情况,每月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全区“红黑榜”单位项目清单,由区委督查办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上“黑榜”的单位项目实行“挂牌”督查督办。在项目检查、抽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首次警告并纳入“黑榜”扣分;出现两次虚报瞒报的,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结果运用
各单位重点项目“红黑榜”每月排位情况将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考评范围,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巴南委办〔2017〕123号)相关规定,严格实行综合考评加(减)分制度,上“红榜”的单位每个项目每次加0.05分,上“黑榜”的单位每个项目每次扣0.05分。各单位重点项目年度综合考评得分情况由区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后,部门或镇街得分情况报区考核办实施,区属国有公司得分情况报区国资中心实施。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20〕15号)精神,按照“六个统筹”工作要求,分别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镇街(园区)属地责任和有关部门保障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着力推进在建项目建设,推动部分计划三、四季度开工项目提前到二季度开工,全力以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发挥稳投资作用,实现全年投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