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0年全区招商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20〕50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2020年全区招商投资目标任务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全区招商投资目标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目标导向抓发展
当前全区正抢抓国家恢复经济发展的政策机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机遇、产业转型升级的时代机遇、疫情催生的市场机遇,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生态优势、产业优势和空间优势,聚力打造商贸物流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军民融合产业集群、“数智”产业集群、生态创新产业集群等“五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在此背景下,迫切需要把招商投资作为促进“五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的主抓手,大力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各责任单位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五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上来,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加力推动招商投资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
今年的招商投资工作要立足区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的“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还不稳固,产业结构调整正处于攻坚关键期,创新能力有待增强,主导产业体量还不够大”的短板,聚焦招商投资领域存在的“储备项目成熟度不高,签约项目结构不优,开工项目推进不畅,达产项目数量不多”等突出问题,主攻“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汽摩与军民融合、大数据与教育、消费品工业与转型升级、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城市提升、农文旅融合”九个主导招商方向,强化“六个一批”中心工作,着力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强化项目促建“提前介入、协同联动”推进工作机制,相关镇街及职能部门要为项目落地做足前期准备,分工协作,务实高效推动招商项目快速落地和投产达效。
三、坚持结果导向抓落实
今年的招商投资工作将纳入相关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要增大招商投资指标在园区平台公司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中的比重。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招商主体责任,坚持结果导向,突出事项化、清单化、项目化抓落实。区招商投资局要强化统筹调度,坚持“周汇总、月通报、季分析”调度推进项目,每周向区领导专报重点项目进展并召开招商项目调度会,统筹协调推进重点招商项目,双月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上通报、点评招商责任单位工作成效。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科技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现代服务业、工业、商贸、农文旅、科技创新等版块的产业研究、产业招商和项目到位资金等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责。各镇街和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征地事务中心、区土储中心等部门要切实履行保障招商项目快速落地开工的“提前介入、协同联动”促建职责。区委督查办要把重大招商项目签约落地和促建开工等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进度滞后、完成情况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重点督办。
附件:2020年全区招商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2020年全区招商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个、亿元)
序号 |
专业招商小组 |
责任单位 |
对接一批 |
储备一批 |
签约一批 |
建设一批 |
招商主攻方向 | ||
市外拜访 企业数 |
项目数 |
拟投 |
项目数 |
合同 资金 |
到位资金 | ||||
1 |
智能制造 |
区经济园区公司 |
30 |
30 |
300 |
20 |
120 |
55 |
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及仪器仪表等 |
2 |
生物医药 |
国际生物城公司 |
30 |
30 |
300 |
20 |
120 |
55 |
生物药、化学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药物研发及孵化平台等 |
3 |
汽摩与军民融合 |
大江科创城建设工作组 |
10 |
10 |
250 |
5 |
200 |
10 |
军民融合研究院、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园、军民融合特色主题小镇、汽摩及配套等 |
4 |
大数据与教育 |
职教城公司 |
20 |
15 |
100 |
5 |
40 |
15 |
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网络通信及网络安全产品等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5 |
5 |
20 |
2 |
10 |
/ |
大数据“云联数算用” 、智慧城市等 | ||
5 |
消费品工业与转型升级 |
区经济信息委 |
10 |
10 |
40 |
5 |
10 |
/ |
特色轻工消费品及传统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转型升级及工业设计等 |
6 |
商贸物流 |
物流基地公司 |
30 |
30 |
100 |
25 |
80 |
45 |
电子商务、专业市场、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增值加工等 |
区商务委 |
5 |
5 |
25 |
5 |
5 |
/ |
核心商圈升级培育及品牌特色商业街区打造,批零住餐等生活性服务业二次招商等 | ||
7 |
现代服务业 |
区总部经济服务中心 |
15 |
10 |
40 |
2 |
10 |
/ |
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及生产性服务业等 |
区科技局 |
5 |
10 |
25 |
5 |
1 |
/ |
推进院企科技合作,引进及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等 | ||
区金融发展中心 |
5 |
10 |
20 |
2 |
10 |
/ |
金融、基金项目等 | ||
8 |
城市提升 |
渝兴公司 |
20 |
30 |
100 |
10 |
50 |
40 |
商业综合体及闲置物业二次招商等 |
鹿角开发办 |
5 |
10 |
200 |
5 |
100 |
20 |
商业综合体及闲置物业二次招商、文旅项目等 | ||
惠民开发办 |
5 |
10 |
200 |
4 |
20 |
/ |
商业综合体及园区开发等 | ||
9 |
农文旅融合 |
区公路公司 |
20 |
20 |
250 |
5 |
150 |
30 |
农文旅融合等 |
区文化旅游委 |
5 |
5 |
20 |
2 |
5 |
/ |
全域旅游、文化创意等 | ||
区农业农村委 |
5 |
5 |
10 |
2 |
5 |
/ |
都市特色效益农业等 | ||
合计 |
225 |
245 |
2000 |
104 |
900 |
270 |
注:
1.合同资金、到位资金纳入考核统计,对接一批、储备一批只通报、不纳入考核。
2.合同资金指被考核单位当期与市外企业签订的招商项目正式合同投资金额,不包括意向投资协议、战略合作协议。
3.到位资金指被考核单位2019年以来签约的市外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当期到位资金额。
4.签约合同额以区级部门主导签约的项目,区级部门、落地园区平台公司均按投资额100%计;以区级部门积极参与研判推进签约的项目,区级部门按投资额50%计、园区平台公司按投资额100%计。
5.超额完成签约、投资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实施额外加分激励。
6.为避免合同资金重复计算,合同资金累计数据主要包括园区平台公司及重点责任单位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