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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19〕9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巴南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巴南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吸取木洞“12.9”较大事故教训,按照目前开展的冬季道路交通百日安全行动要求,深入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全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何内平任组长,区交安办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朱明臣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政府督查室、区交委、区农委、区经信委、区工商分局、区城乡建委、区质监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巴南区大队、各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分局,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组织协调。

二、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三客一危”车辆,三类重点货车(渣车、水泥罐车、建材运输车),货车(变型拖拉机)维保作假、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面包车以及变型拖拉机非法载客、酒驾毒驾失驾、“两假一套”等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死亡事故发生,坚决防控较大及其以上事故,推动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三、整治措施

(一)“三客一危”整治。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交委、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巴南区大队等部门和各镇街配合,聚焦人车路突出问题,严禁营运车辆带病经营;严禁逾期未年审、年检不合格、达到报废标准、拼(改)装车辆违规上路行驶;清理农村客运线路,禁止不符合“五个前置条件”的道路新开通客运;清理“三客一危”GPS动态监管管理情况,严厉打击GPS运营商与客货企业勾结提供虚假数据逃避安全监管;严查“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集中开展“三客一危”(班线客运、公交客运、包车客运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整治。

(二)三类重点货车整治。由区交委牵头,区公安分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巴南区大队、区城市管理局、区经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城乡建委、区安监局等配合,聚焦“一改两超三假”(非法改装,超限超载和假牌、假证、假维保)等严重违法行为,集中开展货车源头管控。一是加强对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维修企业排查,凡发现有非法改装的企业要依法查处、限时整改;联合开展道路运输执法监管,对非法改装的货车,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限时整改。对违规承揽机动车非法改装业务的维修企业,要依法高限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或取缔其经营资格。二是强化对矿山、水泥厂、沙石料场、物流园区等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完善称重、监控联网设备,落实出厂货车过磅验票规定,做到超载车辆不出场,上路必处罚。三是加大超限超载路面查处力度。对查获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予以处罚、记分;对违法运输车辆和货运驾驶人、违法道路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一超四罚”。

(三)变型拖拉机整治。由区农委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交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经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等部门和各镇街配合,聚焦“一改两超三假”(非法改装,超限超载和假牌、假证、假维保)等严重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路面整治。

(四)面包车整治。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交委、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巴南区大队等部门和各镇街配合,聚焦“两超一非”(超速、超员和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集中开展以面包车为重点的非法营运整治。

(五)摩托车整治。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整治办和各镇街配合,集中开展普通二、三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酒驾、不戴头盔、无牌无证、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六)酒驾毒驾失驾整治。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在商圈、餐饮、娱乐聚集区、居民聚集区周边道路,农村重要村镇、集市、饭馆、大型工业园区周边道路等开展集中整治。

(七)假牌套牌假证“两假一套”整治。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在车库、停车场、修理厂、二手车市场、大型工地等重点区域,集中开展私家车、货车、出租车、摩托车等多种车型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

(八)道路隐患整治。由区交委牵头国省县道、乡村道路,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城市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区公安分局和各镇街配合,聚焦桥梁、隧道、临水、临崖、陡坡、急弯、交叉路口等重要路段,集中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

(九)违法运输液化气罐整治。由区商务局牵头经营企业源头管控,区交委牵头运输企业源头管控,区公安分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巴南区大队等部门配合,一是聚焦辖区内液化气罐充装站和销售、存储场所,重点排查液化气罐由充装站运至销售、存储场所的数量和运输量,使用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是否合法;由销售、存储场所配送至液化气罐用户的数量和运输量,是否非法使用二轮、三轮摩托车运输。二是以液化气罐充装站和销售、存储场所周边道路为重点,每天设立专项检查站,严查摩托车违法运输液化气罐、闯禁、非法运输危化品、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统筹。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强化组织保障,在落实常态整治工作的同时,每月15日、30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两次联合集中整治。各镇街成立相应的整治领导小组,细化措施,落实对应职责。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牵头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LED显示屏、短信等媒介手段,全面宣传。各镇街要以“五进”宣传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民警联合社区、街道工作人员,深入宣传;要在办事大厅、窗口等循环播放宣传警示教育片,进行“面对面”、“点对点”警示宣传。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政府督查室、区公安分局、区交安办要统筹安排督查,定期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实地督检,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以及工作开展滞后、效果差的单位,及时在全区进行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牵头单位于1月20日前,报送本单位联络员、部署情况和工作方案;各整治牵头单位每月15日、30日上报本阶段工作进展和小结,典型经验随时报送。(报送地址:党政网-交巡警支队办公室,联系人:谢莎、谭琪,电话:62857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