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招商引资项目评审领导小组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18〕46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区招商引资项目评审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区招商引资项目评审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何友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宋 葵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杨亚平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周 强 区发改委主任
马义华 区财政局局长
朱明勇 区经信委主任
何先平 区农委主任
白 勇 区商务局局长
熊 琼 区投资促进办主任
蒋 渝 区旅游局局长
高正华 区环保局局长
刘 伟 区国土分局局长
张一兵 区规划分局局长
李 汀 区国税局局长
黄 伟 区地税局局长
区招商引资项目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招商项目进行研究、评审。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审小组交办的工作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投资促进办,熊琼任办公室主任。招商引资项目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原则上固定,评审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对于紧急、特殊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分工为:
区投资促进办:负责项目评审组织协调,出具项目评审意见。
区发改委:对项目产业准入出具意见。
区财政局:对项目资金平衡账出具意见。
区经信委:对工业项目准入及经济、社会效益出具意见。
区商务局:对商贸项目准入及经济、社会效益出具意见。
区农委:对农业项目准入及经济、社会效益出具意见。
区旅游局:对旅游项目准入及经济、社会效益出具意见。
区环保局:对项目环保准入出具意见。
区国土分局:对项目土地利用规划出具意见。
区规划分局:对项目城市控制性规划出具意见。
区国税局:对项目税收贡献情况出具意见。
区地税局:对项目税收贡献情况出具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