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事指南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18〕29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事指南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以市编办、市质监局联合印发的《区县行政许可通用参考目录(2017年版)》(渝编办〔2017〕154号)确定的事项为基础,根据全市统一的“区县网上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库”,完善“网上办事指南要素清单”,实现我区行政许可事项“一套标准”和动态管理,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线上线下融合应用,达到行政审批“全渝通办”的目标要求。
二、任务分工
(一)区级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负责主动与市级主管部门加强网上行政审批工作的沟通对接,从“区县网上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库”中领取本部门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权限属于镇(街道)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完善“网上办事指南要素清单”,关联审批业务流程和申请表单,并对外公开。
(二)对未列入“区县网上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库”的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参照“网上办事指南要素清单”进行梳理,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纳入“区县网上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库”统一管理,同时报区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三、时间安排
2018年3月18日前区级有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事指南录入、关联审批业务流程和申请表单以及发布工作。
四、工作要求
区级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和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紧密协作,区级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指导镇街完成委托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录入及运行,确保按时完成全区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入库、发布和上网运行工作。
此项工作已纳入重庆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指挥中心“日扫描”的重点进行每日通报,我区将严格按照市级相关工作的要求落实,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推进工作开展,对工作不认真、执行不到位,不能按时限和质量要求完成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区县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事指南要素清单
2.《办事指南要素清单》填写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项目咨询联系人:骆乐、熊姝,联系电话:66239813)
(平台录入联系人:朱宏晔 ,联系电话:66275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