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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16138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41号)要求,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取消下放工作

(一)有序承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要坚决对应取消,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实施;市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主动加强与原审批实施部门的对接,及时制定基本信息、流程图、办事指南和相关管理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要求,纳入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库统一管理,并与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有机衔接。

(二)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改革后续工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巴南府发201650号)精神,结合区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清理规范,通过取消、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调整行政权力类别等方式,完成全区非行政许可审批改革。

二、规范行政审批动态调整程序

(三)动态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按照《巴南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动态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凡是新增、取消或调整的审批项目,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应当在实施前报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核,提出调整意见。调整意见应包括调整原因、涉及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变化、审批时限、追责依据、追责情形等情况。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及时反馈。有关部门收到反馈意见后,应配合区行政服务中心在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对行政审批项目及基本信息、流程图、办事指南等进行调整。

(四)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库的管理。维护行政审批项目库的严肃性,未经上述程序审核或决定,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实施审批事项。要以市政府发布的行政许可通用目录为基础,加强与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规范市、区相同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

三、进一步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五)持续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深入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改革,运用互联网思维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推动线上与线下、网络与实体审批的深度融合,逐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继续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申报材料、各类证照、各类年检培训,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流程和环节,加快推进申报材料的目录化、电子化、在线填报和在线审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确保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对不需要进行复杂技术性审查、直接面向公众的一般性行政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六)推进重点领域审批流程再造。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为载体,进一步梳理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探索推进并联审批。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加强行政审批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加快建立统一的证照库、资料库,推动一号申请、一网通办,提高群众办事便捷性。

(七)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要根据国务院、市政府相关规定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实施意见》(巴南府办发2016116号)精神,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不得继续实施。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并与收费清理改革、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改革相配套。规范行政审批中介行为,杜绝指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缩短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时限。

(八)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编制区级行政审批许可操作规程,以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为核心细化、量化行政审批各环节的内容和标准,推进全事项、全过程、全环节标准化审批。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督促检查

(九)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要按照《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巴南府办发2016115号)精神,坚持依法行政,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单位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围绕保留、取消、下放、转移、前置改后置的行政审批事项,分类或逐项制定监管措施,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覆盖。严格金融关联产业以及涉及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产业的市场准入,严防引发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凡按要求由先证后照变为先照后证的,区级有关部门要建立风险预警研判机制,探索审批中实行风险评估和公示制度,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十)统筹推进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整合行政执法主体,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农业、城乡建设等系统内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探索乡镇(街道)综合执法。

(十一)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督查。探索推进综合运用督查、审计、第三方评估等手段,加强对承接市政府下放审批事项、推进非行政许可审批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解决承接不到位、监管不彻底等问题,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8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