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16〕86号
重庆市巴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南区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巴南区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巴南区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全区研发经费投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动力,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7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达到15亿元左右,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左右,占GDP比重达到2.2%左右。
——到2020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达到25亿元左右,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8%左右,占GDP比重达到2.5%左右。
二、研发经费投入来源
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关键,加强政府引导,广辟研发经费投入来源渠道。
(一)企业自有资金
企业是开展研发活动的核心力量和动力源泉。要强化企业的研发创新决策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完善研发创新组织,鼓励企业牵头科技攻关和创新成果转化,激励企业研发创新投入,力争2017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达到15亿元左右,2020年达到25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4.5%。
1.引导主营业务收入前30名工业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支持主营业务收入前30名工业企业加快打造国家级,市级创新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在优秀企业、重点企业评选、筛选中加大研发投入的考评权重,引导其关注科技创新,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对研发经费投入高的企业予以政策支持,帮助其集聚优秀研发机构、优秀创新团队和尖端科研攻关项目,使其成为研发创新的主力军。主营业务收入前30名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在2017年达到1.7%左右,到2020年达到2.0%左右。
2.支持研发经费投入前30名企业不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重点通过支持研发机构建设、创新团队引进、高技术产业化示范、科技成果集成应用等方式促进其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创新研发力度,使其成为支撑我区研发投入的生力军。2017年研发经费投入总量13亿元,2020年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18亿元。
3.鼓励其他工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通过加大政策创新力度,搭建服务平台,帮组其他工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引进和开展研发活动;逐步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及各类创新平台认定中的研发经费投入标准,鼓励、引导中小微企业重视技术创新,挖掘研发经费投入潜力。其他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总量在2017年达到2亿元以上,2020年达到5亿元以上。
(二)政府财政资金
1.积极争取市级科技经费支持。通过加大科技平台建设,加大科技项目申报力度等方式,争取市级科技经费支持,力争年度经费额度不低于1000万元。
2.调整原有招商奖励或补贴方式。将原用于补助招商项目生产性设施建设、经营性补贴等财政资金的30%以上转化为研发经费投入。每年区财政安排用于研发投入经费1亿元以上。
(三)社会资本
发挥财政引导资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作用,搭建创新与资本相结合平台,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入企业研发创新活动,社会资本研发经费投入总量2017年达到1亿元以上,2020年达到 3亿元以上。
三、优化研发支出机制
(一)围绕重点产业链打造创新链
坚持以推动应用创新为重点,对重点企业研发经费(R&D)当年投入经统计部门认定达到3000-5000万元的(含5000万元)、5000-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和10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支持重点企业创建国家级、市级、区级工业设计体验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及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5万元。支持企业与高校或科研单位进行技术合作,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新产品试制等创新活动。
(二)提高企业研发经济支出效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性用房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充分运用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企业加大研发经费的投入。
(三)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双创”平台
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创新创业28条”,通过财政性引导基金联合社会资本,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搭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新创业支撑平台,构建向市内外、国内外开放的创新体系,加速研发服务、检验检测等各类创新要素资源集聚。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做大做强,使其步入规上企业行列。
四、营造良好环境
(一)建立开放型研发创新体系
鼓励重点企业优化产业链创新体系,通过完善内部研发任务分包奖励机制和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外部技术合作机制等方式,推动企业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引导各类科技园、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园区,联合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搭建实体型行业研发中心或服务平台,开展面向中小微创新企业或创业者的线下平台技术创新服务及检测试验、线上研发任务分发创新,促进行业研发资源的共享与应用。
(二)激发研发经费投入活力
在科研人员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和成果认定等方面等同对待科研横向项目和纵向项目。科技成果向企业作价入股的,按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的一定比例折算为股权奖励给研发团队。将科技成果处置权直接下放到项目承担单位,确保在最低可成交价格基础上,允许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协议定价、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转让处置科技成果。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向职务发明及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发放的奖励,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或“高出部分”管理。
(三)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1.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财政投入须严格按照项目“后补助”方式支持,确保财政资金用于有效研发活动及目标实现。财政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开展“创新券”试点,实现以“创新券”方式支持小微企业或创业团队,购买科技服务机构专利成果、技术检测和委托研发等创新服务。通过“科技创新券”结合绩效考核“后补助”等方式,对平台运营商和研发服务提供方给予适当补贴,降低资源使用者成本,实现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2.严格研发经费投入管理。整合科技统计资源,加快建立统一管理、科学分工、各方联动、信息共享的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工作机制。
3.强化统筹及考核。强化研发经费投入协调机制,及时解决研发经费投入中遇到的难点、卡点问题。强化研发经费投入动态监测、评估、督查工作,将部门研发经费投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附件:巴南区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巴南区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一、研发经费投入来源 | |||
1 |
力争2017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达到15亿元左右,2020年达到25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4.5%。 |
区科委 |
区经信委、区统计局 |
2 |
每年区财政安排用于研发投入经费1亿元以上。 |
区财政局 |
区科委、区经信委 |
二、优化研发支出机制 | |||
4 |
坚持以推动应用创新为重点,对重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达到3000-5000万元的(含5000万元)、5000-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和10000万元以上的,财政研发投入资金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支持重点企业创建国家级、市级、区级工业设计体验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及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5万元。 |
区科委 |
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统计局 |
5 |
支持国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积极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技术合作,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新产品试制等创新活动。 |
区科委 |
区财政局 |
6 |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性用房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 |
区经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 |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
7 |
充分运用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企业加大研发经费的投入。 |
区经信委 |
区科委 |
8 |
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双创”平台。 |
区科委 |
区财政局 |
三、营造良好环境 | |||
10 |
通过完善内部研发任务分包奖励机制和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外部技术合作机制等方式,推动企业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 |
区科委 |
区经信委 |
11 |
引导各类科技园、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园区,联合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搭建实体型行业研发中心或服务平台。 |
区科委 |
区人社局、区工商分局、区经济园区 |
12 |
在科研人员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和成果认定等方面等同对待科研横向项目和纵向项目。 |
区人社局 |
区科委 |
13 |
科技成果向企业作价入股的,按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的一定比例折算为股权奖励给研发团队。将科技成果处置权直接下放到项目承担单位,确保在最低可成交价格基础上,允许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协议定价、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转让处置科技成果。 |
区科委 |
区财政局 |
14 |
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向职务发明及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发放的奖励,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工或“高出部分”管理。 |
区人社局 |
区科委 |
15 |
财政投入须严格按照项目“后补助”方式支持,确保财政资金用于有效研发活动及目标实现。 |
区科委、区经信委 |
区财政局 |
16 |
财政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开展“创新券”试点,实现以“创新券”方式支持小微企业或创业团队,购买科技服务机构专利成果、技术检测和委托研发等创新服务。 |
区科委 |
区财政局 |
17 |
整合科技统计资源,加快建立统一管理、科学分工、各方联动、信息共享的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工作机制。 |
区统计局 |
区科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 |
18 |
强化研发经费投入动态监测、评估、督查工作,将部门研发经费投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
区政府督查室 |
有关部门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