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优化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16〕72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清理规范优化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简化优化公务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4号)精神,全面清理公共服务事项,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清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规范的公共服务事项是指基层群众、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相关事项时,需政府及所属部门单位提供或政府有责任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正在实施的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查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民政救助、扶贫脱贫、年审年检、资格证明等公共服务职能。
已列入市、区两级行政权力清单的10类行政权力和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考核处罚、教育培训、业务指导等内部事项不列入此次清理范围。
二、工作任务
(一)清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是清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简化优化服务流程的责任主体。各单位在全面梳理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的同时,负责清理规范本系统的公共服务事项,并对本系统内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逐项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实施单位、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共同服务部门、服务对象、是否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处置意见等,全面清晰地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医疗、学校、供水、供电、供气、通信、中介服务机构等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清理并报送。
(二)简化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办理
各部门单位在全面清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对凡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着力砍掉一批无所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经办部门能通过与其他共同办理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反复提供证明材料,确需申请人提供证明的,需严格论证,必要时启动公开听证程序;本着“高效快捷、便民利民”的办事原则,进一步精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程序和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现功能升级;探索建立由公共服务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办事部门先予办理,着力完善事后核查的监管机制。
各单位要结合全市行政权力规范工作要求,对本单位本系统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格式文本、示范文本,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规范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创新服务管理方式,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领域和范围。
(三)推行三级服务平台“一站式”办理
深入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加快三级服务中心功能升级,充分依托网上审批平台和群众工作信息化平台实行三级联动服务,积极推行一站式集中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分中心、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三级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大力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
三、方法步骤
(一)全面清理(2016年5月23—5月30日)。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清理范围对现有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分类整理,填写《巴南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表》(附件1)、《巴南区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附件2)、《政务公开表》(附件3)及《收费项目汇总表》(附件4),于2016年5月26日17:00前,将所有表格纸质件(有无事项均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件报区权责办(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326办公室,党政网报送路径:重庆市巴南区-临时机构-区权责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审核确认(2016年5月31日—6月30日)。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权责办等部门单位联合对报送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对公共服务事项是否合理合法、申报材料是否复杂、所需证明是否必要、办理手续和流程是否繁琐、采购方式是否由政府购买等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三)公布实施(2016年7月1日―7月31日)。各清理单位将区政府审定后的公共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布,根据市政府统一规定,公共服务事项按“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进驻三级服务中心,同时做好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全面上线市网审平台运行的准备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把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摆到突出位置,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逐项抓好落实,主动作为、相互协同,持续下功夫,力求新成效。
(二)加强领导。巴南区清理规范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工作由区编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配合,统筹推进全区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指导有关部门单位按要求开展好此项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组建工作班子,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清理本单位本系统的公共服务事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督查。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各单位梳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定期督查,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落实。
(四)积极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大力宣传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和先进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促进便民利民、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
附件:1.巴南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汇总表
2.巴南区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3.政务公开表
4.收费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
(联系人:陈邦华、郭丹,联系电话:66232177、66232307)
附件1
巴南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汇总表
填报单位: 主要领导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实施单位 |
主要依据 |
办理条件 |
共同服务部门 |
服务对象 |
是否纳入政府购买服务 |
处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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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事项类别:包括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查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公共教育、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民政救助、扶贫脱贫、年审年检、资格证明等。
2.实施单位:由部门实施的,填写部门实施机构名称;委托镇街实施的,填写部门及镇街名称;下放镇街实施的,填写镇街实施机构名称。
3.共同服务部门:同一公共服务事项需要其他部门协同办理的,填写协办部门名称。
4.处置意见:指部门审核后的初步处置意见。填写样例:“保留,继续实施”、“保留,继续实施并精简手续或优化流程(注明精简手续名称及优化流程环节)”等。
附件2
巴南区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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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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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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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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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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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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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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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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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纳入 政府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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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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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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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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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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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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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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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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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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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办理时限:以工作日为单位填写。
2.公开方式:填写在互联网公开或者在办公场所公开等。
3.在线办理:填写事项是否在部门业务专网上办理,能否在网上申请、办理、回复。
附件3
政务公开表(XX事项基本信息表)
事项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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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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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区级/镇街 |
设 立 依 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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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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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表(XX事项流程图)
根据需要,采取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评议、听证等方式。(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
市政府审定 |
申请人报送申请材料 |
受理审查 (由农经处提出审查意见,经委领导审核后报市政府) |
制作、送达办理或不予办理的文件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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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延长办理时限的,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书面告知申请人(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
不属本委职责、不属于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不全等,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正材料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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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收费项目汇总表
单位名称 |
事项名称 |
收费名称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收费类型 |
收费类型 具体 |
减免金额(元) |
减免原因 |
收费在哪个环节中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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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备注:1.事项名称同事项汇总表中事项保持一致。
2.收费类型分为固定金额、区间金额、计算金额、其他。
3.收费类型具体需根据收费类型选择进行填写,如固定金额填写金额()元;区间金额填写最小金额()元,最大金额()元;计算金额、其他则不填写;
4.收费在哪个环节对应办事流程中事项的具体环节。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