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府办发〔2016〕24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拟上市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平台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创新金融政策利用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创新,助推企业技术改革,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45号)、《关于建设众创空间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巴南委发﹝2015﹞21号)要求,现将推进拟上市企业培育工作和有关财政扶持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5个1000亿融资计划”,鼓励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充分利用证券市场融资,按照“企业主动、市场拉动、政府推动”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促进我区上市公司在数量、规模上显著提高,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动区内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和扶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由区金融发展中心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协调、服务工作,解决改制挂牌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中介机构为企业开展专业服务,提供融资支持;与各证券交易所开展战略合作,为企业改制挂牌上市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改制挂牌上市知识的宣传和培训。重点培育企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配备改制挂牌上市工作专职人员,及时报送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工作进展情况。
三、明确扶持政策,助推企业上市
(一)落实财政扶持政策
对重点培育企业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补助200万元,其中,股份制改造完成后给予30万元补助,申报材料正式受理后给予50万元补助,审核通过后给予120万元补助;对重点培育企业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补助100万元,其中,股份制改造完成后给予20万元补助,审核通过后给予80万元补助;对重点培育企业拟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孵化板挂牌的补助2万元,拟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成长板或拟在“上海股交中心E板”挂牌的补助50万元,其中,股份制改造完成后给予10万元补助,备案通过后给予40万元补助。以上财政补助“分段计算,不重复享受”,每家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二)做好入库培育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向区金融发展中心推荐有挂牌或上市意愿的企业,企业应向区金融发展中心报送《巴南区拟上市企业基本情况表》预备案,同时为企业安排相关机构免费进行上市培训,并纳入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区金融发展中心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企业上市工作推进进度,每年在上市企业储备库中评定一定数量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列为重点培育的企业应向区金融发展中心提交申请报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材料,经公示结束后,由区金融发展中心出具重点培育企业资格证明文件,作为以后申请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
(三)优化补助资金申报流程
列为重点培育的企业每年3月31日和9月30日前分别将申请报告、财政补助申请表、重点培育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和承诺书等材料报送区金融发展中心,区金融发展中心会同区财政局进行核实并提交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企业。
四、加强监督管理
区财政局、区金融发展中心等部门将进行不定期核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拟上市企业基本情况表
2.巴南区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补助申请表
3.巴南区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补助审批表
4.企业承诺书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
附件1
重庆市巴南区拟上市企业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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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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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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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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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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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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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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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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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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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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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核心竞争力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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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 信息 |
姓名 |
职务 |
手机 |
办公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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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信息 |
股本总额 |
国家股 |
法人股 |
自然人持股 |
外资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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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 |
股东名称 |
数量 |
比例 |
股东名称 |
数量 |
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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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是否有上市公司 □是 □否 | ||||||||||||||
三年及一期财务信息 |
项目 |
XX年 |
XX年 |
XX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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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规模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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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规模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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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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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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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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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 人员 |
研究生: 人 |
本科生: 人 |
大专生(高职): 人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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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正反双面打印
附件2
巴南区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补助申请表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加盖企业章 |
企业财务信息 |
账户名称: |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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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
账号: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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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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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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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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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传真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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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
年份 |
资产 |
负债 |
主营业务收入 |
纳税总额 |
净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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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 机构 |
证券公司 ______________ 会计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 | |||||||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
万元人民币 |
上市或挂牌板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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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及上市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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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巴南区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补助审批表
年 月 日
申报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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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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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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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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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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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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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资金金额 |
万元 |
企业财务 信息 |
帐户名称: | |
开户行: | ||||
账号: | ||||
区主管部门 意见 |
年 月 日(签章) | |||
区财政局意见 |
年 月 日(签章) | |||
区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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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分管财政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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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主要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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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XX公司承诺书
区金融发展中心:
我公司承诺:我司申请巴南区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扶持政策所提交材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诺享受该政策后15年内不迁出巴南区(包括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在巴南区),否则无条件退回财政补助资金,并加算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我公司愿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