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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22-00140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令〔2022〕1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8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8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1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已经2022年78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8日起施行。

                             区  长       贾  

                                  2022年78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认真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我区森林资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如下:

一、森林高火险期:2022年7月8日—10月10日。

二、森林高火险区全区所有林区及距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森林高火险期及高火险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森林高火险区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高火险区

(二)禁止吸烟、野炊明火照明等行为;

(三)禁止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用火行为

(四)禁止烧蜂窝、蚁窝,烧山驱兽行为

(五)禁止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行为

(六)禁止其他野外用火行为。

、凡违反本令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66221191)、区林业局(6623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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