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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22-00130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办〔2022〕3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01
  • [ 发布日期 ]
  • 2022-08-01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巴南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巴南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禁毒委有关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开展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巴南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贾  晖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周  密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朱本权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刘伦波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融媒体中心、中邮巴南片区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为区领导的,由分管负责人担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禁毒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市禁毒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审议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有关事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禁毒委办公室,负责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及考核等工作。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刘伦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区府办副主任蒲红冰、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黄卫东同志(负责日常事务)任办公室副主任。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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