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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22-00188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2022〕5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01
  • [ 发布日期 ]
  • 2022-09-01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巴南府预公告〔2022〕13号)的更正公告



巴南府〔202258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

预公告》(巴南预公告202213号)的

更正公告


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需要巴南区人民政府于2022616日发布张贴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巴南预公告202213,以下简称预公告)。因群众反映原发布的预公告拟征收范围内涉及南岸区飞地,相关单位核实后重新对拟征收范围进行勘界,现将原发布的预公告征收范围作如下更正

拟征收惠民街道龙凤村伞家社等1个街道1个村2个社集体土地6.0840公顷,其中:龙凤村伞家社5.9501公顷、龙凤村杨家社0.1339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29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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