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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24-00139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办发〔2024〕35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8-06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南府发〔2022〕16号)等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4年度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决策程序。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动实现决策听证全覆盖,按时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决策承办单位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实行动态管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三、强化监督检查。《目录》印发实施后,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区司法局,对《目录》执行情况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开展评估考核。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重庆市巴南区天坪山—白象山片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规划(2023—2030年)

区生态环境局

第二季度

2

巴南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区生态环境局

第三季度

3

环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建设总体方案(2024—2027年)

区科技局

第四季度

4

巴南区水网建设规划

区水利局

第四季度

5

巴南区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区卫生健康委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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