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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3009307156W/2025-00135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办发〔2025〕34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9
  • [ 发布日期 ]
  • 2025-12-29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5—203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5—203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巴南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5—2030年)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5—2030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5〕1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2030年,全区艾滋病诊断发现比例、治疗覆盖比例、治疗病人病毒抑制比例均达到95%以上,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41%以内,新发感染呈现下降趋势,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具体目标见附件。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健康宣教与综合干预

1.增强全民艾滋病防治意识。科学宣传艾滋病危害,将防治知识纳入公民健康素养内容,持续推进“五进”活动。全区各级各类主流媒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或播放专题节目。每年利用“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至少5个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不少于20条宣传教育信息。区疾控中心建设包括艾滋病防治宣传专项微信小程序或互联网平台不少于1个。

2.深入推进重点场所宣传教育。强化部门联动,在车站、娱乐和洗浴场所、敬老养老院等场所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宣传;指导流动人口集中的用工单位、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和居住社区开展警示教育;在娱乐和洗浴场所等张贴摆放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提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被监管人员出入监所和常规教育时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各镇街、各基层医疗机构分别选派2-3人,组成1支区级艾滋病防治宣传志愿者队伍,每月针对农村留守人群和社区中老年人活动集中的休闲场地至少开展1次艾滋病防治宣传。

3.强化综合干预措施。区疾控中心建立全区艾滋病防范重点人群名册,由各基层医疗机构收集上报并动态更新,每季度与属地镇街开展信息交换。各医疗机构每季度对辖区重点人群开展综合干预、孕检服务,强化老年人群、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行为干预,落实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健康教育、检测治疗和生育指导等措施。全面落实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有关规定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场所、高校等要增设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免费向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艾滋病感染者发放安全套。

(二)加强检测筛查

1.提高检测覆盖面。各镇街、医疗卫生单位做好HIV筛查组织发动工作,到2030年我区全人群HIV检测覆盖比例达55%以上。

2.开展重点人群主动筛查。各级医疗机构按照知情不拒绝的原则,持续推进“应检尽检”工作。各基层医疗机构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1次艾滋病检测,覆盖率达到50%以上。区疾控中心联合辖区医疗机构不定期到监管场所免费开展检测工作,对监管期限在3个月以上以及在监管前有过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的被监管人员,全部进行艾滋病检测。将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内容。落实实验室检测全流程质量控制,筛查有反应样本的确证比例达到95%以上。

3.开展重点地区主动筛查。以镇街为单位,在全人群感染率≥0.5%、0.25%—0.49%、0.10%—0.24%的地区,分别针对18-64岁人群、35-64岁人群、50-64岁人群每年开展1次艾滋病检测,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三)推进治疗、随访及救助

1.健全治疗服务体系。在区人民医院设置巴南区艾滋病治疗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及随访管理。健全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服务网络,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抗病毒治疗点和延伸服药点。区人民医院提供艾滋病暴露前后药物预防服务。完善流动感染者异地治疗工作衔接机制,强化治疗转介和信息交换,全面推广艾滋病一站式服务,30天内早治疗比例达到85%以上。

2.提高随访服务质量。区疾控中心牵头负责感染者随访管理工作,定期收集拒绝治疗、流动在外、脱失和不规范治疗艾滋病感染者名单,对传播风险高、服药依从性差的艾滋病感染者进行个案管理,指导有关医疗机构及时通报属地镇街。属地镇街负责核查追踪失访、拒治人员,动员其接受治疗管理。各医疗机构加强艾滋病感染者分类管理,督促其规范治疗并依法履行性伴告知及防止感染他人等义务。

3.加强关怀救助。依法保障艾滋病感染者合法权益,加强艾滋病感染者信息管理,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落实保密义务及法律责任,切实保障感染者的隐私权。落实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加强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帮扶指导等政策衔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四)落实重点人群防控措施

1.推进消除母婴传播。对育龄女性艾滋病感染者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建立孕情报告制度,实行“逢孕必检”。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完善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一站式服务模式,做好追踪随访、转介和信息对接,为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提供规范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

2.推动青少年防艾。区教委牵头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落实中小学艾滋病防治教育课程和课时安排,配合市教委做好“青年爱不艾”宣传教育品牌打造和推广,高校参与比例达到50%以上。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设立校内艾滋病自助检测材料自动售卖设施,支持学生自助检测。

(五)强化社会治理

1.加强禁毒防艾。依法打击滥用物质和非法催情剂的生产流通。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规范运行,做好维持治疗、尿吗啡检测以及艾滋病、梅毒、丙肝的检测咨询、心理支持等服务,健全戒毒康复和维持治疗衔接机制。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治疗人员年保持率达到85%以上。

2.深化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平安重庆建设关于艾滋病防治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的感染者严格依法立案查处,对抓获的涉黄人员100%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开展性病艾滋病检查。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建立共享涉黄艾滋病感染者数据库,巩固“三公(工)”流调机制。医疗卫生机构获取涉黄场所、继续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艾滋病感染者等线索后,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加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监管,督促有关企业落实监管责任,做好艾滋病风险提示和健康教育。

(六)深化医防协同医防融合

1.加强疫情监测预警。依托“疫智防控”应用,强化重点人群哨点监测、耐药监测、流行病学监测,开展艾滋病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和传播风险研判。

2.完善监测检测网络。构建以区疾控中心为核心、医疗机构为基础、第三方检测机构等为补充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体系,至少设置1个艾滋病监测哨点。区疾控中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开设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区疾控中心及三甲医院具备抗体确证检测和核酸诊断能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分别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抗体检测点。

3.提升科技创新支撑。鼓励各医疗卫生单位联合高校申报国家级、市级科研项目,力争创建艾滋病防控重点专(学)科1个。

4.强化队伍建设。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配齐配强专兼职专业人员,加强培训,提高艾滋病防治能力。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将其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区卫生健康委定期分析研判疫情形势,组织多部门会议研究部署并制定年度计划。

(二)强化保障支持。区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保障艾滋病防治所需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区医保局将医疗机构艾滋病筛查检测、快速检测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将艾滋病在治病人按规定纳入门诊特病保障范围。

(三)强化指导评估。区级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评估,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提升综合防治服务能力。

附件:1.巴南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工作重点任务分工

      2.巴南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工作目标

      3.各镇街遏制与防治艾滋病疫情控制总体目标


附件1

巴南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工作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内容

责任单位

1

增强全民艾滋病防治意识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2

深入推进重点场所宣传

教育

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区妇联,各镇街

3

强化综合干预措施

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4

提高检测覆盖面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5

开展重点人群主动筛查

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各镇街

6

开展重点地区主动筛查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7

健全治疗服务体系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8

提高随访服务质量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9

加强关怀救助

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教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各镇街

10

推进消除母婴传播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11

推动青少年防艾

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12

加强禁毒防艾

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13

深化治安综合治理

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14

加强疫情监测预警

区卫生健康委

15

完善监测检测网络

区卫生健康委

16

提升科技创新支撑

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

17

强化队伍建设

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附件2

巴南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工作目标

指标

分类

指标

2025年

2027年

2030年

总体

目标

全人群艾滋病感染率(%)

≤0.35

≤0.38

≤0.41

检测

发现

全人群艾滋病检测比例(%)

≥45

≥50

≥55

艾滋病诊断发现比例(%)

≥90

≥92

≥95

治疗

随访

艾滋病存活感染者治疗覆盖比例(%)

≥95

≥95

≥95

艾滋病治疗病人病毒抑制比例(%)

≥95

≥95

≥95

艾滋病单阳家庭配偶传播率(%)

<0.3

<0.3

<0.3

宣传

干预

居民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90

≥90

≥90

重点人群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95

≥95

≥95

艾滋病感染者权利义务知晓率(%)

≥95

≥95

≥95

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干预覆盖比例(%)

≥95

≥95

≥95

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较5年前减少幅度(%)

≥10

≥10

≥10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

≤0.2

≤0.2

≤0.2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

<2

<2

<2

注:1.全人群艾滋病感染率指在某个时间段内,辖区被诊断出感染艾滋病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持续开展,本地新增死亡数减少,检测发现人数增加,在艾滋病感染者发现人数未达峰值前,该指标较长时间内可能呈增加趋势。

2.艾滋病诊断发现比例指在某个时间段内,辖区实际诊断发现的艾滋病病例数占估计存活艾滋病病例总数的比例。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持续开展,新增感染人数减少,检测发现人数增加,该指标较长时间内可能呈增加趋势。


附件3

各镇街遏制与防治艾滋病疫情控制总体目标

乡镇/街道名称

全人群感染率(%)

2025年

2027年

2030年

花溪街道

0.20

0.22

0.24

龙洲湾街道

0.24

0.26

0.28

李家沱街道

0.29

0.31

0.34

南泉街道

0.29

0.32

0.34

南彭街道

0.30

0.32

0.35

界石镇

0.33

0.36

0.39

莲花街道

0.34

0.37

0.40

一品街道

0.38

0.41

0.44

鱼洞街道

0.44

0.47

0.51

惠民街道

0.44

0.48

0.52

麻柳嘴镇

0.52

0.57

0.61

丰盛镇

0.55

0.60

0.65

石滩镇

0.56

0.60

0.65

木洞镇

0.56

0.61

0.65

东温泉镇

0.59

0.64

0.69

双河口镇

0.59

0.65

0.70

接龙镇

0.61

0.66

0.71

石龙镇

0.61

0.66

0.71

姜家镇

0.65

0.70

0.76

安澜镇

0.84

0.91

0.99

圣灯山镇

0.86

0.93

1.00

天星寺镇

0.95

1.03

1.11

二圣镇

1.06

1.15

1.24

巴南区

0.35

0.38

0.41

注:全人群感染率即全人群艾滋病感染率,指在某个时间段内,辖区被诊断出感染艾滋病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持续开展,本地新增死亡数减少,检测发现人数增加,在艾滋病感染者发现人数未达峰值前,该指标较长时间内可能呈增加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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