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温泉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社区建制调整的请示》(东温泉府文〔2025〕72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东温泉镇天赐社区居民委员会、东温泉镇鱼池坎社区居民委员会,原东温泉镇天赐社区、东温泉镇鱼池坎社区区域划入东温泉镇东泉社区。
二、同意东温泉镇东泉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为:辖区面积3.96平方公里,辖东泉正街、慈云街、迎宾街、古佛街、佛灵街、金竹街、天赐街、鱼池坎街、芦沟街等区域。
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请你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切实抓好后续相关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