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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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集团化办学的意见

巴南府发〔2016〕6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围绕“江南宜学城、品质教育区”的目标,大力实施教育“三名工程”,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办学效益和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技能人才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巴南府发〔2016〕54号),现就推进我区中小学、职业教育、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提升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推进“一城一极一区”和“四区一基地”建设提供有力的教育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办学,遵循规律

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要在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遵循教育发展、学校发展、师生成长、技能人才培养的客观规律。

(二)量质并举,点面结合

将注重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与注重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扩充紧密结合起来,将打造教育品牌与促进区域教育整体发展结合起来,将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实现校校发展、生生受益。

(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要从宏观上、整体上将集团化办学改革纳入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规划,将其作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点项目加以保障和推进。要统筹兼顾普通中小学、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等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学校的发展需求,充分结合我区目前较为成熟和规范的教育行政管理、师资培训、教学教研等工作机制,积极引进区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各方面工作协调发展。

(四)改革创新,重点突破

要着力于解决束缚教育发展、学校发展、质量提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现行体制机制问题,要在人事管理制度、财政管理制度、评价考核制度以及学制、资助、税收优惠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与创新,激发教育发展、企业参与的源动力。

三、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区内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让一批新建学校或加盟学校高起点、高平台快速发展。不断完善教育集团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集团化办学人、财、物管理体系。引进市内外优质名校、高校参与集团化办学或合作办学,打造特色教育品牌。围绕区域重点产业,探索建立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园区企业参与的全方位的校企合作模式。到2020年,实现全区优质教育资源显著增加,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社会对教育工作满意度显著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创新集团化办学组建模式

一是组建名校教育集团。以“名校+新校”、“名校+潜质学校”模式构建“名校教育集团”,确保新建学校或其他成员学校高起点、高标准办学,有效扩充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促进教育优质发展。在依托本区资源的同时,也要积极引进区外优质教育资源参与我区名校集团化办学,与“三名工程”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二是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以“城区优质学校+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主要是在城乡学校,强弱学校之间建立捆绑发展关系,通过优质学校的引领和帮扶,促进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快速发展,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差异,促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三是组建职业教育联盟。以“重点中职学校+参与配合学校+科研院校+行业协会+园区企业”构建“产业教育联盟”。主要是以区域经济发展重点支柱产业发展为导向,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研合作机制,在精准服务产业发展的同时有效实现学生就业,在开展区域经济发展研究的同时科学制定专业发展计划,在推动产业联盟发展的同时促进参与学校办学效益的共同提升。

(二)优化教育集团办学运行机制

创新措施,做到“两统两分”,即管理统筹、文化统揽,资源分享、特色分明。建立和完善集团化办学管理制度,创新集团内部治理结构,落实集团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以共同愿景为灵魂,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则程序为纽带的集团运行机制。提高集团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集团发展的工作章程、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实现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三)建立集团化办学考核激励机制

创新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对教育集团及各成员学校的办学指导和考核力度。坚持行业认定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制订专项考核评价量化指标体系,加强对集团化办学实施状况的定期监测,从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社会认可以及发展潜能等层面,全方位进行集团化办学成效的考核评价。将考核评价与解决问题、促进集团发展相结合,将考评结果与奖补经费、干部任用等相结合,建立成员学校进退机制,促进集团化办学健康有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巴南区推进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教委、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全区集团化办学工作,将其优先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作为政府办教育的重要任务,确保集团化办学健康快速推进。区教委是集团化办学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价方案,组织与实施;区编办、区人社局负责保障干部教师编制数、实际岗位人数满足集团化办学需求;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保障、奖补资金;区税务部门落实校企合作过程中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全区形成部门各司其职,各集团主动作为,各学校积极参与的工作氛围。

(二)改革用人机制,落实师资保障

1.优化学校干部管理。各名校教育集团分别成立核心管理团队,组长由龙头学校校长兼任,成员学校执行校长(副校长,下同)和龙头学校的副校长为核心管理团队成员;龙头学校校长可兼任各成员学校的校长(仅指紧密型的集团化办学模式),执行校长兼任学校党组织书记;集团化学校执行校长的绩效考核纳入校长范围,由区教委考核,奖励性绩工资由区教委考核发放。

2.创新教师聘用机制。充分核定集团学校的教师编制,满足集团化办学的需要;加大对集团化办学在编制、职称、岗位上的统筹力度,按照市统一部署,在总量范围内,积极探索集团化学校之间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跨校聘用机制。

3.强化干部教师培养。加大集团化学校骨干教师和优秀干部的培养,通过挂职锻炼、跟岗培训、高端研修等方式,培养一大批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教师可由龙头学校统筹调配,特别是龙头学校的骨干教师、优秀管理干部要合理配置,发挥好在集团内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经费保障

区财政局根据集团化办学改革需要,给予激励保障专项经费。同时,除学校正常的办公经费外,对于不同类别的公办教育集团,区教委、区财政根据集团化办学取得成效,在项目、公用经费安排上给予倾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推进我区集团化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支持巴南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促进巴南教育事业做出新探索、取得新成绩、争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

附件:巴南区深化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9日   

附件

巴南区深化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红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蒲红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外事办主任

       郭文厚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考核办主任

       杨成忠 区编办主任

       马义华 区财政局局长

       杨  松 区教委主任

       刘  莉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李孝琴 区教委副主任

       曾永江 重庆市实验中学校长

       邓朝阳 重庆市清华中学校长

       黄  轶 巴南区职教中心主任

       廖  建 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校长

       蒋世建 重庆工业管理职业学校校长

       梅建国 重庆市卫生技工学校校长

       刘玉霞 巴南区鱼洞二小校长

       龚胜利 巴南区鱼洞四小校长

       蒋存敏 巴南区李家沱小学校长

       肖丽娜 巴南区鱼洞幼儿园园长

       刘  媛 巴南区李家沱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区教委主任杨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区教委副主任李孝琴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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