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区林业局

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3-23
区林业局
[大] [中] [小]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巴南区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市、区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有力措施,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巴南报、微信、微博等媒体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0条,制发文件273件。同时,在各大新老媒体公布我局办公所在地为信息查询点(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巴县大道35号)。工作中,一是领导重视,责任到人。二是健全机制,操作规范。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三是主动公布,及时更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界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通过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提高行政效率,极大方便了服务对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20

      15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6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24

       0

行政强制

        0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84.9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市、区有关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如:需要公开的信息报送不及时,部分文件在形成过程中,对公开和保密的界定能力有待加强;局门户网站取消后信息公开渠道单一且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并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日常维护,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沟通协调,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