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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申报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需求评估机构的公告

日期: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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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需求评估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实施我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工作,加强残疾人需求评估,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巴南区残疾人联合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申报审批听力、视力、肢体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需求评估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主管部门的辅助器具专业评估机构,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具备开展听力、视力、肢体残疾等需求评估条件。机构建设应符合所属行业建设规范要求,具备残疾人功能评定与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评估能力(根据机构开展业务及机构内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技能确定需求评估业务类型)。有关要求、评定指标及评分表详见附件2附件3。

鼓励巴南区辖区内残疾评定医院或者具备评估能力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申报评估机构。

二、提交资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二)机构人员花名册及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从业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重庆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机构兼职)。(详见附件2“重庆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评估机构评定指标(试行)”第二条“人员要求”)

(三)机构基本评估场所设置与设施、评估设备、仪器等清单(详见附件2“重庆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评估机构评定指标(试行)”之第三点基本场所设置与设施相关的相关要求)。

(四)《重庆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需求评估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1),其中机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机构基本情况、人员组成、内设业务、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服务能力等相关情况,并对申报信息及及提供的佐证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申报时间及认定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5月15日。

申报机构2025年5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件(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资料顺序装订)报送到巴南区残联,联系人:陈卫东,联系电话:023-66210276,逾期不再受理。

(二)认定流程:

1.申报。由机构自愿提出申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评估机构申报表》(附件1)及需求评估机构评分表上各个项目对应的印证材料。

2.受理。区残联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评审。区残联组织相关专家对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开展评审。

4.公示。区残联将通过评审的需求评估机构名单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收到举报或收到举报但经核查不影响评审结果的,认定为需求评估机构,并将需求评估机构上报市残联纳入《重庆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评估机构目录》(以下简称《评估机构目录》)。

5.签订服务协议。区残联根据实际需要在《评估机构目录》内确定评估机构,并与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约定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质量要求、服务价格、费用结算、监督管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具体事项。


附件:1.《重庆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需求评估机构申报表》

      2.重庆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评估机构评定指标(试行)

      3.重庆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评估机构评分表(试行)


重庆市巴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重庆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评估机构申报表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机构登记机关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机构业务范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


机构性质

①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企业化管理□)②企业法人(国有企业□ 股份制企业□ 合资企业□民营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③社团法人口

④民办非企业□

申请机构基本情况

(字数控制在500 以内)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

本单位填报的所有申报信息及提供的佐证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内容。如有不实,自愿放弃申报。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评估机构评定指标(试行)


一、基本条件

(一)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主管部门的辅助器具专业评估机构,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具备开展听力、视力、肢体残疾等需求评估条件。

(二)需求评估机构建设应符合所属行业建设规范要求,具备残疾人功能评定与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评估能力。机构能够开展《重庆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目录》中明确需要专业评估的辅助器具评估业务,如:防压疮床垫、各类假肢、助起扶手、各类轮椅、多功能护理床、手持电子助视器、读屏软件、助听器、纸尿裤、尿垫、导尿管、尿袋等。需求评估和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相分离,即需求评估机构只做需求合理性评估,不得从事辅助器具适配业务,需求评估机构和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机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不能为同一人,接到有关举报查实后将取消相关资格。

(三)机构响应能力强,在区县可及范围内有网点或分支机构,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评估任务。

二、人员要求

一个需求评估机构至少配置2名取得相关专业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肢体残疾需求评估需持有假肢(或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假肢师(或矫形器师)、假肢装配工(或矫形器装配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岗位能力培训的辅助技术工程师(肢体方向)或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证书之一,且从事辅助器具配置工作3年以上;听力残疾需求评估需持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听力师证书;视力残疾需求评估需持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国家卫健委颁发的验光师证书。上述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机构的社保缴纳证明,且不得在其他重庆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机构兼职。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技能确定需求评估业务类型。

三、基本场所设置与设施

(一)评估机构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地处污染区、噪声区和危险区内。评估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要求和其他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安全、易于疏散、通风透气、采光好,色彩设计、装饰应适合各类残疾人的身心特点及无障碍要求。

机构可单独设置功能评估室、需求评估室,满足产品与功能展示体验、维修维护、适应性训练等用途,业务用地面积至少30㎡。

(二)根据需要配置辅助器具评估设备及评估用桌椅等,按要求配备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

1.肢体类辅助器具评估,具有各类适配、维修维护的基本

工具,如身高测量尺、体重秤、骨盆高度测量仪、关节活动度测量尺、PT检查床等设施设备;

2.视力类辅助器具评估,具有视觉功能评估常用的低视力验配箱、镜片焦度计、裂隙灯、眼底镜、色盘、综合验光仪、视力检测仪器等设施设备;

3.听力类辅助器具评估,具有带扬声器的纯音听力计、电耳镜、取耳印或耳模制作设备、助听器编程设备、简易助听器维修工具、声级计、声场校准设备;如对学龄前听力残疾儿童提供测听服务,须具备小儿听力评估的相关仪器及设备;所有测听和助听器验配设备须按规定定期送计量监督部门检验和校准。

(三)有常用基本辅助器具展示,根据评估业务类型放置个人移动类、个人防护及护理类、生活自理类、沟通与信息交流类辅助器具等。

(四)配备电脑、打印机、数据存储等设备,网络配置符合开展线上交流、评估的要求等。

四、业务职能

(一)规范服务流程

建立规范的需求评估、建档建册、数据录入等服务流程。

(二)需求评估

根据残疾人的功能状况,对其辅助器具需求进行全面评估,依据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和当地情况出具辅助器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2个自然年度内有效。

(三)建立需求评估档案

按照要求为每一位接受评估的残疾人建立需求评估档案,完整填写档案内容,将残疾人功能、辅助器具需求等有关情况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作为档案内容予以留存。

五、档案管理

(一)规范管理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评估档案,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不少于5年,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管理提供依据。

(二)及时将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严格保密残疾人个人信息和隐私。

六、质量监控

辅助器具需求评估率等于100%,辅助器具需求评估建档率等于100%,辅助器具需求评估准确率大于90%。建立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对服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建立现场反映、电话投诉、信箱留言等反馈渠道,及时办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做好相关记录。

七、财务运营

建立评估结算流程;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制作有关财务报表。签署评估服务合同并按规范获取评估资金。设立评估资金独立专项,专款专用;评估资金结算凭证资料齐备,装订整齐。


附件3

重庆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评估机构评分表(试行)

序号

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

专家评分

一、基本条件(15分)

1

机构从业许可

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主管部门的辅助器具专业评估机构,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具备开展听力、视力、肢体残疾等需求评估条件。

必达标项


2

需求评估和适配工作相分离

需求评估机构只做需求合理性评估,不得从事辅助器具适配业务,需求评估机构和辅助器具适

配定点机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不能为同一人,接到有关举报查实后将取消相关资格。

必达标项

7

3

机构建设

应符合所属行业建设规范要求,具备残疾人功能评定与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评估能力。

5


4

服务能力

机构能够开展对应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类型的评估业务。

5


5

响应能力

在区县可及范围内有网点或分支机构,能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及时保质保量完成评估任务。

5


小计





二、人员要求(15分)

6

专业技术人员

一个需求评估机构至少配置2名取得相关专业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肢体残疾需求评估需持有假肢(或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假肢师(或矫形器师)、假肢装配工(或矫形器装配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岗位能力培训的辅助技术工程师(肢体方向)或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证书之一,且从事辅助器具配置工作3年以上(5分);听力残疾需求评估需持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听力师证书(5分);视力残疾需求评估需持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国家卫健委颁发的验光师证书(5分)。上述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机构的社保缴纳证明,且不得在其他重庆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兼职。

15


小计





三、基本场所设置与设施(28分)

7

场所设置

评估机构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地处污染区、噪声区和危险区内。评估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规定,安全、易于疏散、通风透气、采光好,色彩设计、装饰应适合各类残疾人的身心特点及无障碍要求。

5


8

业务场地

机构可单独设置功能评估室、需求评估室,满足产品与功能展示体验、维修维护、适应性训练等用途,业务用地面积至少30㎡。

5


9

设施设备

1.肢体类辅助器具评估,具有各类适配、维修维护的基本工具,如身高测量尺、体重秤、骨盆高度测量仪、关节活动度测量尺、PT检查床等设施设备(4分);

2.视力类辅助器具评估,具有视觉功能评估常用的低视力验配箱、镜片焦度计、裂隙灯、眼底镜、色盘、综合验光仪、视力检测仪器等设施设备 (4分 );

3.听力类辅助器具评估,具有带扬声器的纯音听力计、电耳镜、取耳印或耳模制作设备、助听器编程设备、简易助听器维修工具、声级计、声场校准设备;如对学龄前听力残疾儿童提供测听服务,须具备小儿听力评估的相关仪器及设备;查验测听和助听器验配设备的定期送计量监督部门检验和校准记录(4分)。

12


有常用基本辅助器具展示,根据评估业务类型放置个人移动类、个人防护及护理类、生活自理类、沟通与信息交流类辅助器具等。

3


配备电脑、打印机、数据存储等设备,网络配置符合开展线上交流、评估的要求等。

3


小计





四、业务职能(12分)

10

规范服务流程

建立规范的需求评估、建档建册、数据录入等服务流程。

4


11

需求评估

根据残疾人的功能状况,对其辅助器具需求进行全面评估,依据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和当地情况出具辅助器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2个自然年度内有效。

4


12

建立评估档案

按照要求为每一位接受评估的残疾人建立评估需求档案,完整填写档案内容,将残疾人功能、辅助器具需求等有关情况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作为档案内容予以留存。

4


小计





五、档案管理(4分)

13

规范管理

规范管理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评估档案,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不少于5年,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管理提供依据。

2


14

及时录入信息

能及时将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严格保密残疾人个人信息和隐私。

2


小计





六、质量监控(20分)

15

评估率

辅助器具适配评估率=100%。

5


16

建档率

辅助器具适配建档率=100%。

5


17

准确率

辅助器具需求评估准确率大于90%。

5


18

服务质量评估

建立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对服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建立现场反映、电话投诉、信箱留言等反馈渠道,及时办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做好相关记录。

5


小计







七、财务运营(6分)



19

评估结算制度

建立评估结算流程;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制作有关财务报表。

2


20

规范获取资金

签署适配服务合同并按规范获取评估资金。

2


21

评估资金结算资料归档

设立评估资金独立专项,专款专用;评估资金结算凭证资料齐备,装订整齐。

2


小计





总计





注:1.必达标项未达标者,将无资格评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评估机构。

2.必达标项达标者,总评分达到70分及以上,结果为合格,确定为辅助器具适配需求评估机构;总评分低于70分,结果为不合格,无辅助器具适配需求评估服务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