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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14-304地块拟建设LNG加气站资质入围的公告

2025-11-28
区经济信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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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区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促进天然气加气站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加气站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巴南区天然气(含CNG/LNG)加气站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及我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布局,拟在李家沱组团V14-304地块建设LNG加气站,特向社会公开进行LNG加气站建设经营企业资质入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质入围地块情况

宗地编号:

李家沱组团V14-304地块

宗地总面积:

67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洲湾街道

主要用途:建设LNG加气站

二、资质入围程序

第一,向社会公开发布该拟建站点土地基本情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第二,向社会公开发布参加资质入围企业的具体要求。

第三,向社会公开发布评选资质入围企业的评分标准。

第四,组织专家等对报名参加资质入围的企业开展评审,按评分标准分别计分。

第五,按照分数高低,选择排名前3名的企业,并向社会公开资质入围结果。

第六,取得资格的3家企业,在按相关要求取得站点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可获得该站点的LNG特许经营权。

第七,获得该站点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同时,由巴南区经济信息委与该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第八,取得LNG天然气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应当在一年内完成LNG加气站建设工程,并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天然气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报区经济信息委,在取得天然气经营许可证后投入运营。逾期不能完成建设的,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失效,由区经济信息委无条件收回。

三、资质入围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独立的法人资格。 

2.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3.有可靠的气源保障,并与上游企业签订了稳定供气协议。 

4.具有与加气站经营所需的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

5.有三年以上LNG加气站运营经验。

6.资质入围企业有独立承担垫付该宗地块报批等全部费用的资金承载力。

四、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公告时间:本公告期为7天: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4日。

(二)报名时间:2025 年12月4日9:00-12:00,14:00-17:30(超过报名时间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六号1431室)。

(四)报名方式:参选企业须在报名地点递交资质入围相关资料,不接受传真件、复印件和邮寄等其它方式报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信息委:唐老师 

联系电话:023-66227110

(六)申请企业应提交的资料

1.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已通过年检);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4.垫付土地报批及购地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原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5.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2份),如申请人在《企业信用报告》报告日期前两年内有不良负债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人的资质入围申请。

6.其他资质入围相关资料文件。

五、评审成员

按照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结合资质入围工作需要,本次资质入围企业评审人员拟定为区经济信息委1人,天然气行业专家2人。

特此公告!


附件: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14-304地块LNG加气站资质入围企业评分标准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14-304地块LNG加气站资质入围企业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独立法人(5分)

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下1分,2000-4000万元3分;4000万元以上5分;


申报单位应当具有
法定资格,核查营业执照原件。不符合要求,取消申报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5分)

总资产规模5000万元以下得1分,5000万元-1亿元间得3分,在1亿元以上得5分;


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的,合资方或股东方满足即认定为符合要求。

3

具有与LNG加气站
经营所需的技术、
经营及安全生产管
理等关键岗位人员
(20分)

申报单位自主运营加气站10年以上,得10分;5—10年,得分5分;5年以下,得3分。
②通过查看申报单位提供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具有LNG加气站管理经验,得5分。
③申报单位有自主在运营加气站的,得5分,无自主在运营加气站得0分。


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的,合资方或股东方满足即认定为符合要求。

4

加油加气站行业准入20分)

取得市、区商务部门关于本项目加油站的行业准入文件得20分,无行业准入不得分。



5

具有符合技术、安
全和环保要求的站点建设项目意见书
15分)

①站点实行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水平高,形象特色强,得0—5分。
编制依据齐全、技术方案科学合理、建设投运进度符合本区县(自治县)LNG发展需求、规划,得0—5分。
消防、安全措施齐全,站点信息化、自动化水平能提升场站安全管理水平,得0—5分。



6

具有可靠的气源保障,LNG加气站需与上企业签订供气协议(10分)

具有稳定可靠LNG气源,与上游企业签订供气协议得10分。无供气协议,得0分。



7

有健全的经营方案
25分)

制定健全的经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管理、价格管理、标准化优质服务五方面,每包含一个板块内容得1分,总共5分。
组织机构中人员配置齐全、人员管理及专业技术水平高,得0—5分。
安全管理中制度齐全、科学合理,安全措施齐全、技术先进,得0—7分。
标准化优质服务中有明确的服务标准,投诉处置制度齐全,满足《燃气服务导则》要求,得0—8分。



8

总分(100分)


说明:1.项目资本金不足总投资的30%,视为评审未通过。                                                                          2.LNG加气站备案许可证有限期为1年,取得备案许可证1年内须开工进行主体建设,否则取消其备案许可,如无特殊原因(如不可抗力)不得延期,延期次数为1次,延期期限不超过1年。    

评审专家签名:


评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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