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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新农街50号3楼

    联系电话:023-66228100

    政府网站:http://www.cqbn.gov.cn/bmjz/bm/csglj/

  •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定市政基础设施、环卫、城市市容管理、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和城市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竣工验收及市政基础设施的移交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行政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区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热管理。

    (五)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区机动车洗车场(所)的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监督

    (六)牵头组织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监督城市户外广告、户外灯饰、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停车楼场的管理。

    (七)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镇街污水处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负责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城市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依法负责建设项目及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城市树木和园林绿地管理,参与并联审批建设项目涉及配套绿地指标审查和附属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并监督实施。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十)负责综合性公园、专类园、游乐园、郊野公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广场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公园紧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编制下达全区市政维护、公用、环卫、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指导镇街市政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及城市公园、广场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区有关规定,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

    (十)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和运用承担城市管理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办文、办会及系统内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信息和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及评议工作;负责系统内党建群团、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考核评比、教育培训、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职称评审和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行业年鉴编纂修志;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负责系统党风廉政、纠风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系统项目预决算下达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和系统内会计统计业务指导等;负责行政事业收费维护资金筹措;负责垃圾处置费的票据管理,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监督的具体工作职责;负责公章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市政绿化安全科

    组织编制市政设施、环卫、园林绿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组织和参与绿地系统、环卫、户外广告等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区直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设施、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和广场设施改造和维护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牵头承担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热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规范园林绿化市场;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监督管理;承担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工作;组织开展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城市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移交工作;负责停车楼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负责系统内项目建设招投标采购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主要地区(场所)和重大项目户外灯饰建设方案、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方案的审查,参与市政环卫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城市公园紧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工作进行指导;指导镇街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设施、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广场、供水、节水管理工作;指导区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市容环卫科

    负责编制城市市容管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容貌管理的实施;负责城市市容管理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评比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划管理具体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辖区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和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机动车洗车场(所)管理;指导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管理;参与区直管环卫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度计划;指导镇街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指导农村环卫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具体工作职责指导镇街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行政审批科

    承担系统内的所有行政审批牵头职责。负责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查,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临时占用园林绿地审批,参与并联审批建设项目涉及配套绿地指标审查和附属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工作;负责对受理的项目进行咨询答复、资料审查及核实、现场勘查、提出或签署办理意见、发放有关许可证等;对各项审批、转报、审核的行政审批办结资料进行传递;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城市排水设施接沟许可等市政设施类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审批;负责城区机动车辆洗车场(所)等环境卫生类行政审批备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执法监督科

    编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培训;依法查处综合行政违法案件;负责检查本单位或本系统内单位和个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管理。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城市供水排水、市政园林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政策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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