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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对李全胜等3名机动车驾驶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公告

日期:2026-03-25
【字号: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李全胜3名机动车驾驶人涉嫌实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见附件),依法应当予以处罚。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告知,请以下机动车驾驶人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交通管理支队接受处理

当事人享有提出陈述申辩的权利,如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交通管理支队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的材料(需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交通违法行为明细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3月25日

办理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100号附22号

联系电话:023-62857526



附件

交通违法行为明细

驾驶人

身份证号

违法时间

违法地点

违法

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李全胜

5102**********0838

2025-12-22 17:23:12

公园北路路段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四十条四十、四十二、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

拟罚款200元

李全胜

5102**********0838

2025-10-27 0:53:49

龙洲大道曦园柳镇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四十条四十、四十二、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

拟罚款200元

李俊辉

5001**********2410

2025-10-26 3:36:55

李家沱正街山顶中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四十条四十、四十二、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

拟罚款200元

涂波

5102**********4735

2025-4-21 3:39:17

渝南大道樵坪米业路口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第三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

拟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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