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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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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3009307172J/2026-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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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工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经济信息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8
  • [ 发布日期 ]
  • 2026-05-18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6年巴南区汽车产业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巴南区促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巴南经信〔2025〕99号),现就2026年巴南区汽车产业政策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6年巴南区汽车产业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根据产业发展情况,重点支持新车型引进、扩大生产规模、向新能源动力转型、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加快企业绿色化发展等5个方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巴南区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3.申报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名单。

4.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没有应退未退财政资金。

5.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区级资金支持。

(二)分类项目申报条件。

各类项目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至5月29日。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按顺序逐项整理资料并加盖公章,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和PDF扫描件(文档名格式为“企业名称+申报方向”)交区行政中心1号楼1406办公室。联系人:张正骄,联系电话:18323868623。

四、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一设备(发票)不得用于重复申报区级项目。若出现以虚假申报资料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一经查实追回已拨付资金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附件:1.巴南区汽车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表

2.2026年巴南区汽车产业政策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    




附件1

巴南区汽车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表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生产经营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项目名称


申报方向



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项目申报方向,结合申报条件,简要描述项目主要内容。




企业真实性承诺

本企业承诺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有效,该项目未获得区级同类资金支持,本企业未纳入失信名单,没有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愿主动退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并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项目申报单位

(签字):          (公章):












附件2

2026年巴南区汽车产业政策项目申报指南

序号

支持方向

申报条件

奖补标准

申报材料

备注

1

新车型引进

2025年新引进新能源新车型并在2025年投产上市的整车制造企业。

按照每个新车型4000万元的标准给予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

1.2025年引进新能源新车型的佐证资料;
2.2025年新车型投产上市的佐证资料。

3.其他相关资料。


2

生产规模提升

汽车整车年产量达5万辆、10万辆、15万辆的生产企业。

车型平均指导价格高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整车年产量达5万辆、10万辆、15万辆,分别给予600万元、2000万元、4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车型平均指导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整车年产量达5万辆、10万辆、15万辆,分别给予3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2025年整车产量佐证资料;
2.整车车型平均指导价格资料;
3.2025年整车开票明细相关资料。


3

新能源动力转型

新能源乘用车(含纯电、混动)年产量占本企业汽车年产量的比重,与上年相比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的企业。

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与上年相比每提高10个百分点,给予生产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2024年新能源乘用车产量及占比佐证资料;
2.2025年新能源乘用车产量及占比佐证资料。

3.其他相关资料。


4

技改转型升级

2025年实施技术改造的汽车整车制造企业。

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不含税,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的20%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

1.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2.
项目投资合同和主要设备照片;
3.
项目已完成投资清单;

4.支付凭证;

5.其他相关资料。


5

绿色化发展

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体系(包括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生态工业园区、绿色设计、节能节水示范等)的汽车整车制造业企业

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国家绿色制造示范体系获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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