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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244B/2026-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4-16 [ 发布日期 ] 2026-04-20

巴南区2026年4月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 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补贴公示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规〔2025〕3号)要求(一)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纳入低保、自愿入住养老机构且经评估为中度失能及以上(60周岁及以上)或高龄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二)重度残疾人。老年父母(60周岁及以上)+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低保、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重度残疾人(含一、二级残疾人及三、四级智力残疾人)群体予以照护救助。现将拟发放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补贴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6420日—2026424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至巴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巴南龙海大道6号行政中心一号楼13),联系人:李明,联系方式:66222788

三、反映情况要求

(一)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巴南区2026年4月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补贴公示表.wps


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

202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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