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镇街 智能机器人(智能问答)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首页>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164/2026-0008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21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1

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市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项目的通知

区内屠宰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2025年市级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及防灾减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生猪屠宰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助力我区生猪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拟在全区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重庆市巴南区内依法设立、合法运营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具有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资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具备开展机械化屠宰、检验检疫、冷链配送、视频监控等基础条件,愿意按标准升级改造;管理制度健全,能够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质量安全管控规范。

3.申报主体具有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相应的自筹资金积极性高、信誉度强,无负面清单无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内容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带动效应。

    )负面清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存在注水、注药、添加违禁物质、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的;

2.未按规定落实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的;

3.被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行政处罚且未整改到位的;

4.存在拖欠工资、土地租金、环保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重复申报、多头申报、虚假申报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的。

支持环节

重点围绕生猪屠宰场标准化建设,对照《生猪屠宰质量规范》要求,建设内容应包括:

1.机械化屠宰升级:完善屠宰流水线、脱毛、劈半、清洗等机械化设备,提升自动化水平。

2.宰销分离与冷链配送:实现屠宰、分割、销售物理分离,配置冷链运输、冷藏储存设施。

3.检验检疫规范化:配齐检疫检验设备、人员防护消毒用品,规范开展检疫检验与记录。

4.落实“两项制度”:严格落实生猪进厂查验登记、肉品出厂检验合格“两项制度”,台账完整可追溯。

5.视频监控安装:安装球机监控摄像头,覆盖屠宰、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关键区域,视频信号接入市、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监控网络。

6.卫生提升:完善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配套设施。

)建设期限

2026920日前完成建设

(五)资金补助标准

支持全区1家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单个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实施主体数量平均分配资金专款专用,仅限用于设备购置、设施改造、监控安装、检验检疫配套等建设内容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

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672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

1.《生猪定点屠宰厂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纸质版2

2. 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项目申报业主须提供《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至: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执法支队动监科。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主体自愿申报编制实施方案,经领导审签后报送我委。我委将对送审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按相关程序报批。对拟支持的项目及资金在区农业农村委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其他

项目申报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确有正当理由调整,应按原程序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调整。

    

件:1.生猪屠宰场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2.承诺书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7月21

(联系电话农业执法支队动监科 023-6233537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个人中心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民呼我为 办事服务 联系我们 新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