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757/2026-00147 | [ 发文字号 ] | 巴南人社准〔2026〕4号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保障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16 | [ 发布日期 ] | 2026-04-22 |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重庆鹏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通知
重庆鹏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按照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备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54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力社保部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措施>的通知》(渝人社办〔2021〕174号)规定,经我局审核,批准你公司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名称
重庆鹏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二、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龙洲大道1800号8栋1层房屋自编号1楼13号
三、法定代表人
彭李霞
四、服务范围
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
公司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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