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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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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公告(巴水强拆公字〔2026〕1号)

日期:2026-06-02
【字号:


彭家英:

身份证号:510222********8422

你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一品河龙洲湾街道沿河村一社段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房屋。本机关已依法作出并送达了《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强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决定书》(巴水强拆决字〔2026〕1号)。现责令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该违法建(构)筑。逾期仍未拆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本机关将组织强制拆除。

你个人财物须在限期内搬离,逾期未搬离的,由你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0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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