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59H/2026-0012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09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9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年产100万件汽车装饰条项目)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b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nqcmb@163.com。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湾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综合窗口,邮编:400055。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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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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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100万件汽车装饰条项目 |
重庆市巴南区石桂大道12号1号厂房4楼和5楼 |
重庆兴恩特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众致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购置重庆市巴南区石桂大道12号1号厂房5楼,并租赁该厂房4楼,在现有厂房内建设2条全密闭自动喷漆线和1条人工喷漆线,形成年喷涂汽车装饰条100万件的生产能力,并配套建设相应环保治理设施。 |
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喷漆线产生的喷漆废气与表干废气、流平废气、洗枪废气、固化废气、调漆废气、危废贮存库废气等一起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分别由两根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由两根排气筒高空排放,同时,各类废气厂界应满足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除尘废水、喷漆废水、水性漆洗枪废水等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厂房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界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采取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工件预处理除尘收集灰、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回收公司处置;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机油、废油桶、洗枪废液、废漆桶、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羊毛球、废砂纸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在液态及半固态物料下放设置托盘;对废水处理设施所在区域设置围堰;设置可燃气体检测警报器;在厂区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换阀和事故废水管网;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601-500113-07-01-341990)。 |
已开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