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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

重庆市巴南区统计局机构职能

日期: 2025-06-03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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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计划。

    (二)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

    (三)管理和指导镇街、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镇街和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调查项目;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情区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的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统一组织协调全区的社会经济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六)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文化等统计数据。

    (七)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文化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十)协助镇街管理专职统计人员;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全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

    (十一)建立和实施三峡库区社会、经济、环境监测,全面小康建设监测,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

    (十二)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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