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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文形式(包含电子文件、纸质文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审批项目的公文;
(二)统计调查项目申请表;
包括统计调查项目基本情况、可行性论证报告、经费保障情况,修订项目的修订说明等内容;
(三)统计调查制度;
包括制度名称、制定单位、统计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总说明、报表目录、调查表式、分类目录、指标解释、指标间逻辑关系等,采用抽样调查方法的还应当包括抽样方案。
其中,统计调查制度总说明中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对象、调查范围、调查内容、调查频率、调查时间、调查方法、调查组织实施方式、质量控制、报送要求、信息共享、资料公布等作出规定。
(四)公布的统计调查制度主要内容;
(五)重要统计调查项目的试点报告;
(六)征求相关地方、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和专家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七)委托统计调查项目应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委托函,说明委托事项和经费保障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