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92662/2023-00021
- [ 发文字号 ]
- 花溪街发〔2023〕26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花溪街道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3
- [ 发布日期 ]
- 2023-06-09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花溪街道火灾防控“除险清患”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决定从2023年5月至年底,在全街道开展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持续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和氛围。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花溪街道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全市火灾防控“除险清患”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刻汲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全街道火灾防控“除险清患”,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强化执法检查,推动数字赋能,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城乡和森林重特大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认真落实全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统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从2023年5月至年底,扎实推进“遗留问题大起底、设施设备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安全素养大宣教、应急救援大演练、数字赋能大提升、队伍能力大建设”共七方面重点任务。摸清火灾重大隐患存量、严控增量,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整体提升城乡和森林火灾防治水平,切实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强化统筹
街道成立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吴万松任组长,其他相关党政领导童睿、张宇峰、周平、代波、蔡开友、唐建全、刘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由街道人武部长、办事处副主任唐建全担任办公室主任,街道应急办负责人唐世勇、社事中心负责人张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建立定期调度、清单管理等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工作实效;细化工作方案,逐级分解任务、逐一压实责任、逐项明确进度。
三、重点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
(二)敏感特殊场所。包括高层建筑、地下工程(轨道交通)、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幼托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文物建筑、剧本娱乐场所等。
(三)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厂房库房,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老旧商住楼等。
(四)林业重点区域、部位。包括林区及林缘的各类电力输送设施线路,以及通信基站等重要设施;村林密接、农林接驳、坟场等重点部位;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
四、重点任务
(一)聚焦遗留问题,开展大起底。
1.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对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遗留问题,开展全面摸排,以“事要解决”为标准,梳理制定问题清单,组织开展现场办公,“一事一议”出台政策措施,完善设施设备和消防验收手续,对经整改仍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且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街道规建环办牵头,街道应急办、经发办、民社办、文服中心等相关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为属地责任单位 )
2.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对违规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的行为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整治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以及将地下车库改建为超市、库房、市场等情形,督促加强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尽快重新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街道规建环办牵头,街道经发办、应急办、执法大队等相关行业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为属地责任单位 )
(二)聚焦消防设施,开展大排查。
1.防灭火设施。未按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消火栓消防用水问题建筑和喷淋问题建筑隐患需在2023年11月底前整改完毕。(街道应急办牵头,街道规建环办、民社办、经发办、文服中心等相关行业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为属地责任单位 )
2.安全疏散设施。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街道应急办牵头,街道规建环办、民社办、经发办、文服中心、花溪城管大队等相关行业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为属地责任单位)
3.防火分隔设施。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破坏建筑防火分隔。(街道应急办牵头,街道规建环办、经发办、民社办、文服中心等相关行业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为属地责任单位)
4.林区主要火患。对林区内输电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距离不足,输电、配电等设施设备存在倒塌、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以及运行状况差等隐患、森林消防水池“缺水”等问题短板开展排查。对林区及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企业、散坟集中点等隐患点位进行彻底清查。(街道社事中心牵头,街道经发办、应急办、民社办、岔路口村、民主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大执法。
1.违规用火用电。电器线路敷设、照明灯具安装、大功率电器使用不符合规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充电;医院、养老院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街道规建环办、经发办、民社办、应急办、文服中心、城管中心等相关行业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为属地责任单位)
2.违规施工动焊。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未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未落实防止火花飞溅措施、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明确专人看护。(街道规建环办、经发办、民社办、应急办、文服中心、城管中心等相关行业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为属地责任单位)
3.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医院、冷库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街道规建环办、经发办、民社办、应急办、文服中心、花溪城管中心等相关行业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为属地责任单位 )
4.违规生产经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违规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混合在同一空间内;自动消防设施未落实维护保养。(街道规建环办、经发办、民社办、应急办、文服中心等相关行业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为属地责任单位)
5.占堵“生命通道”。开展消防车通道和救援场地“除障、查违”行为,全面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妨碍消防车操作的各类障碍物,严禁电动自行车使用“飞线”在楼道停放充电。(花溪城管大队牵头,辖区派出所、街道社事中心、应急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为属地责任单位 )
6.户外违规用火行为。在森林防火期且处于防火区内,严查四类违规用火行为(烧杂草、秸秆等农事用火,上香烧纸、燃放爆竹等祭扫用火,烧疫木、违规焊接、切割等施工生产用火,吸烟、烧烤和篝火等野外用火);城市建成区的城市公园、城市道路等区域,在非指定区域内焚烧树叶、垃圾。(街道社事中心、花溪城管大队、花溪派出所、土桥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为属地责任单位)
(四)聚焦安全素养,开展大宣教。
1.多形式宣传。通过公众号、短信、微信群等方式推送防火安全提示;依托小区“小广播”开展消防提示警示宣传;利用辖区利用户外大屏、固定宣传栏、公共显示牌等,高频次播放防火公益广告和典型火灾事故警示宣传片,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对专项行动中有效做法和单位,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街道宣传办、应急办、社事中心牵头,街道民社办、经发办等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为属地责任单位)
2.入户宣讲。开展居民家庭防范火灾宣传,制作防火手册和印有防火常识的日用宣传品,向居民商户逐一发送消防安全一封信;村、社区组织开展敲门行动,按照“一户一册”标准,大力宣传“文明用火、安全用电、家庭防火、逃生自救”等防火知识,提升公众防火安全意识。按照《2023年全区“小火亡人”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巴南府办发〔2023〕28号)部署,切实摸清辖区“小火亡人”重点对象情况,建立家庭监护人、村社网格人员为主的消防安全精准帮扶名录,定期开展入户宣传教育,确保重点对象人人有人管。(街道平安办、宣传办、应急办、社事中心等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为属地责任单位)
(五)聚焦应急救援,进行大演练。
1.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督促社会单位、居民小区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对高风险场所的熟悉演练,修订完善灭火预案。街道社事中心和街道应急办全年至少开展1次火情演练,完善处置办法;岔路口村和民主村全年至少开展1次森林防灭火实战演练和培训。(街道应急办、社事中心、岔路口村、民主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2.联勤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街道日常应急备勤队伍、快反分队、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和辖区企业和单位等社会救援力量、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框架,提高同步调度、协同救援能力;确保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有人员第一时间响应并组织疏散。(街道应急办、街道社事中心、花溪派出所、土桥派出所等部门、各村、社区按属事属地原则分工负责)
(六)聚焦数字赋能,进行大提升。
加快推进“智慧应急”平台建设。7月底前搭建火灾风险监测数据仓,逐步补齐感知设备,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研判,形成“火灾感知一张网”,完善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装备的动态查看、调度指挥、通讯功能建设;10月底前上线“火灾隐患一码除”应用场景,发动全民找隐患、部门多跨除隐患,实现安全隐患快速发现、及时清除。(街道经发办、社事中心、应急办、规建环办等部门配合区级部门实施)
(七)聚焦队伍能力,进行大建设。
1.充实基层火灾防治工作力量。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委托执法明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的执法范围、权限,确保火灾防治违法行为“看得见、管得到”。按照“六有标准”(有牌子、有独立办公场所、有消防专管人员、有经费保障、有制度职责、有绩效考核)实体化运行街道消防工作站,积极争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街道消防工作站编制。12月底前,积极配合区林业局在辖区新建1个森林消防水池、新建约2公里防火阻隔带,新建1个森林防火视频监控预警系统。街道拟计划自筹资金新铺设森林消防管网约2公里。(街道党群办、司法所、应急办、社事中心、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相关村、社区按属事属地原则分工负责)
2.强化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能专则专、不专则合、能联则联”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已建成的街道森林防灭火快反队伍及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整合街道、村(社区)和社会单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风险、需求配备适应灭火应急救援的车辆、器材、装备。(街道应急办、社事中心,各村、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森林灭火机制保障和队伍建设。加强街道森林防灭火应急力量建设,按要求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按要求配备森林消防水泵、水带、移动水池等专业物资装备。(街道应急办、社事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岔路口村、民主村及其他村、社区按街道总体安排实施)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大体分自查自改、排查促改、执法督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5月25日前)。各企业(单位)用1个月时间完成自查自改,不能立查立改的主动向街道部门和属地村(社区)报告。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明确本行业领域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整治行动措施,其中“遗留问题大起底”“消防设施大排查”重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打表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二)排查促改阶段(2023年8月25日前)。各部门要完成全面执法排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全过程实名制管控,逐一明确企业(单位、林区)、属地村(社区)、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人员,层层压实责任,务实推进排查整治。
(三)执法督改阶段(2023年11月25日前)。按照“遗留问题不遮掩、发现问题不回避,整改问题不遗漏”要求,完成整改销号。整改期间,要依据风险等级、整改难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形成风险隐患整治台账清单。对问题复杂、短时间难以整改的,由各部门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制定延期整改方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25日前)。各部门全面完成安全素养大宣教、应急救援大演练、数字赋能大提升、队伍能力大建设工作任务,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街道安委办强化统筹协调,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的政治责任。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坚决防范化解火灾风险,重要时段带队检查辖区各项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化解积案、事故防控、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反思性发言机制,对管控不力、发生事故的属事部门和属地村(社区)进行反思性发言。建立明察暗访机制,对问题起底质量、隐患整治效果等开展明察暗访,对推进不力、整改不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建立清单管理机制,街道安委办将运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进行督查核查,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纳入清单“警示榜”进行曝光和扣分,对整改成效显著的问题,纳入清单“示范榜”实施加分和推广。
(三)严肃事故调查,强化警示问责。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原则,自5月1日起,街道安委办对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和森林火灾都必须牵头成立事故灾害调查组,组织辖区派出所、社事中心等部门开展事故灾害调查。建立典型火灾案例复盘检视和警示通报机制,按季度选取典型火灾案例,查清事故前因后果、查清责任不实情况、查透教训和薄弱环节,通过细致调查分析研判深层次共性问题,制作火灾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从5月起,请专项整治行动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村(社区)每月23日前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花溪街道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街道社事中心和街道应急办等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收集汇总相关统计报表并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