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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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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8292/2022-00363
  • [ 发文字号 ]
  • 界石府发〔2022〕154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界石镇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30
  • [ 发布日期 ]
  • 2022-11-14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界石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界石府发〔2022〕154号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界石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界石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 编制

二〇二二年十月


目  录


1   总则 - 5 -

1.1   编制目的 - 5 -

1.2   编制依据 - 5 -

1.3 适用范围 - 5 -

1.4   工作原则 - 6 -

1.5   预案衔接 - 6 -

1.6   事件分级 - 7 -

2 组织指挥体系 - 9 -

2.1 界石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 9 -

2.2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 10 -

2.3  界石镇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能职责 - 10 -

3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 - 11 -

3.1  监测 - 11 -

3.2  预防 - 11 -

3.3  预警 - 11 -

3.4  信息报告 - 13 -

4  应急响应 - 14 -

4.1  响应分级 - 14 -

4.2  先期处置 - 15 -

4.3  响应措施 - 16 -

4.4  响应终止 - 18 -

5  后期处置 - 19 -

5.1  损害评估 - 19 -

5.2  事件调查 - 19 -

5.3  善后处置 - 19 -

6  应急保障 - 19 -

6.1  队伍保障 - 19 -

6.2  物资、装备与资金保障 - 20 -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 20 -

6.4  制度保障 - 20 -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 20 -

8  应急预案管理 ………………………………………………- 21 -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 21 -

8.2  预案制定与解释………………… - 21 -

8.3  预案实施时间……………………………………………… - 21 -

附件1 界石镇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及联系方式 ……… - 22 -

附件2 界石镇辖区风险源企业名单 …………………………… - 24 -

附件3 镇辖区有关部门值班电话  ………………………………- 26 -

附件4 界石镇应急物资清单 ……………………………………… - 27 -

附件5 主要环境风险物质污染应急处置方案 …………………… - 30 -

附件6 人员疏散图 ………………………………………………… - 34 -

附件7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 - 35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界石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结合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九号,2015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第六十九号,2007年11月1日);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7〕11号,2018年7月26日第二次修正);

《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渝府发〔2011〕31号);

《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16〕22号);

《重庆市巴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巴南府办发〔2022〕7号)。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界石镇辖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以及本行政区域范围外发生的、可能影响界石镇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原则。镇政府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协调部门联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专家支持和社会救援力度。

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镇各部门、各村居和辖区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有序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镇政府各部门、各村居和辖区有关单位,整合资源,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

1.5 预案衔接

图1-1 本预案与其他预案衔接图


1.6 事件分级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按照发生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4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II级)、较大环境事件(III级)和一般环境事件(IV级)。

1.6.1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1.6.2 重大环境事件(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6.3 较大环境事件(I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区县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6.4 一般环境事件(IV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村、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界石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界石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镇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统一领导、组织、指导应对工作;镇相关分管领导和界石镇卫生院、界石派出所、观音山派出所、公巡大队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可根据事件性质和处置需要增减;成员单位包括:生态环保服务中心、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社事办、规建办、财政办、应急办、农服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农业服务中心、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界石镇市场监管所、消防支队界石片区和各村居等(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1),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生态环保服务中心,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镇指挥部主要职责:收集、掌握事件有关信息,决定启动相关预案或采取措施,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挥、调度有关队伍、物资、装备;决定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性措施;向区政府以及区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对情况,传达贯彻执行区政府有关指示、命令。

2.2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镇指挥部在事件现场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负责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污染处置、医学救援、人员疏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善后安抚、舆论引导等各项工作。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镇指挥部相关人员赶赴现场,镇指挥部即为现场指挥部。

2.3 镇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能职责

镇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医学救援、应急保障、舆论引导、社会稳定、善后工作、事件调查等工作组(各工作组职能职责见附件6)。

3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

镇建立完善环境安全监测体系。生态环保服务中心、农服中心、社事办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分析和研判有关信息。应急办、经发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能职责,定期对储存、运输、使用有毒有害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发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报送生态环保服务中心。

3.2 预防

镇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体系和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风险源和风险区域的管理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镇各部门、辖区有关单位和各村(居)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风险、隐患,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要加强对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及时发现环境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及时整改。要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并及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检测、维护有关报警装置、应急设施设备;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物资、器材,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按规定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3.3 预警

3.3.1 预警分级

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Ⅰ级为最高等级。

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致使生态破坏、少量人员中毒伤亡的,发布蓝色预警。

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致使较大生态破坏、较多人员中毒伤亡的,发布黄色预警。

情况紧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致使生态破坏严重、众多人员中毒伤亡的,发布橙色预警。

情况危急,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致使重大生态破坏、重大人员伤亡的,发布红色预警。

预警级别标准生态环境部或市生态环境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3.2 预警信息响应

当区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发布蓝色、黄色预警或者市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发布橙色、红色预警时,镇同步响应。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3.3.3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响应后,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告知公众避险,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应急准备。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加强环境监管,并立即报告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环境监测,适时掌握污染动态。

(4)舆论引导。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4 信息报告

3.4.1 报送途径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向区生态环境局和镇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生态环保中心、属地村居在发现或者接报突发环境事件后,要立即向镇报告,并由镇政府向区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报告。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也可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

初判为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可能(已经)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各村居和生态环保中心等部门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15分钟报镇应急指挥部,由镇第一时间向区政府电话报告、30分钟内向区政府书面报告,并同时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

3.4.2 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3.4.3 信息续报

对首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在首报基础上,生态环保中心要牵头收集监测数据、发生原因、过程、进展情况、趋势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效果等情况,由镇向区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要向区政府终报,包括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初判发生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镇(镇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报告区政府,区政府根据情况,可启动Ⅳ级、Ⅲ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镇(镇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报区政府、区政府根据情况,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分别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4.2 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各村居和镇相关部门、辖区单位负责组织先期处置,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控制污染源扩大,防止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件发生,镇按照区政府(区指挥部)指令,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应对工作。

界石镇突发环境事件响应程序图:


4.3 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开展先期处置,第一时间通告周边区域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事件级别,各村居和镇各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和消除污染。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4.3.1 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和控制厂(场)内泄漏的有毒有害物料,防止泄漏物料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立即做好消防废水、废液等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企业或生产经营者无法处置进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时,镇指挥部要调集应急物资和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如遇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镇指挥部应当立即报告区政府,组织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积极配合区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联合对污染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积极配合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等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积极配合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或经营者开展处置,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和环境污染;企业或经营者无法处置时,积极配合区应急局等区级主管部门,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积极配合区交通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运输单位或供货单位)或经营者开展处置,企业或经营者无法处置时,积极配合区交通局等部门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4.3.2 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地及影响区域气象、地理环境和人员密集度等情况,设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和重点防护区,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确保生命健康安全,并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

4.3.3 医学救援

迅速联系界石镇卫生院等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采取保护公众健康措施。积极配合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3.4 应急监测

本预案启动后,积极配合区应急监测组进行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为区应急监测组提供后勤保障。

4.3.5 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社会反映,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中毒事件等。

4.3.6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根据镇指挥部的指令,通过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损害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4.3.7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4 响应终止

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条件已经排除,事态得到妥善控制,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造成的环境危害基本消除,应当终止响应。

5 后期处置

5.1 损害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要积极配合区级主管部门,及时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依法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重要依据。

5.2 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区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5.3 善后处置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与区级主管部门、事件责任单位,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工作方案,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评估。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完善镇应急处置组;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村居应急救援队伍,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等工作,提高响应和应对能力。依托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为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评估污染损害、开展调查处理等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6.2 物资、装备与资金保障

各村居、辖区有关单位要加强专业设备、救援物资、防护器材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储备,保障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存储、调拨、供给。要加强对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的动态管理,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纳入镇综合应急物资库建设。要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所需必要经费。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采集、处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通信器材。现场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应急处置单位应确定1名负责人和1名联系人,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和物资运输交通工具优先通行。

6.4 制度保障

要加强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由生态环保中心、应急办牵头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隐患排查,加强各部门信息交互。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镇有关部门、各村居要向公众宣传本预案相关的环境应急知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部门应急联动水平,提升公众应急防范意识。要定期开展应急培训,特别加强对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人员的培训,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各项准备。要定期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镇生态环保服务中心、应急办和各村居定期开展综合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防范和处置能力。

8 应急预案管理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原则上每五年修订一次,但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结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执行中有新的情况,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修订完善后的应急预案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8.2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界石镇生态环保中心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界石镇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及联系方式

       2. 界石镇辖区风险源企业名单

       3. 镇辖区有关部门值班电话

       4. 界石镇应急物资清单

       5. 主要环境风险物质污染应急处置方案

       6. 人员疏散图

       7.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附件1

界石镇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及联系方式

镇值班电话:66419252

序号

名称

职 责

联系电话

1

生态环保中心

根据预警信息,提出污染控制建议,组织专家指导开展现场污染物消除及修复工作,做好污染态势监测,按程序向区生态环境局或镇政府报告或通报事件相关信息;协助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置。

66410032

2

党政办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后勤保障工作;保障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

66419252

3

党群办

牵头组织开展舆论引导;牵头起草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发布;做好现场新闻媒体接待和服务工作。负责监测网络舆情,收集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回应社会关切。

66418352

4

经发办

督促电力、燃气、油气等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督促加油站、油库等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66418487

5

社事办

组织医疗救护,对事发现场和可能受到细菌、病菌污染的区域实施卫生防疫;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开展死亡人员丧葬和家属抚慰工作。

62297108

6

规建办

会同生态环保中心开展有关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伤员及救灾物资运送、危险物品转移等公路(含高速公路)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66419230

7

财政办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经费保障。

66419135

8

应急办

根据预警信息,提出预警信息建议和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蔓延工作建议;指导企业做好生产安全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指挥、协调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调拨救灾物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做好应对工作;

会同生态环保中心,协助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调拨救灾物资等;配合消防支队负责现场火灾扑救和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现场污染源稀释、堵漏、倒罐等抢险救援应急措施;防止有毒有害消防废水流入外环境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准备;负责及时提供有关气象预报、服务和实时气象资料信息。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物资。

66418131

9

农业服务中心

开展渔业水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指导各村居对农作物、水产养殖、家畜家禽等受灾情况实施调查统计和灾后重建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因洪涝灾害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参与事件调查和处置;参与预测污染扩散;负责饮用水监测预警。

62418398

10

退役军人事务站

协调民兵预备役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和救援工作。

66488959

11

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置设施以及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置设施等市政设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对和调查处理;组织人员对流域内消落区垃圾进行清理;参与有关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66429595

12

界石派出所

观音山派出所公巡大队

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社会治安秩序维护;负责有毒有害物品车辆运输中发生的泄漏、遗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相关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调查及责任认定,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并对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单位、个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66419167

65376511

62561686

13

界石市场监管所

负责提出相关特种设备事故处置方案;指导消除特种设备环境安全隐患;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食品、药品污染情况实施监测;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因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89153262

14

消防支队界石片区

负责现场火灾扑救和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现场污染源稀释、堵漏、倒灌等抢险救援应急措施;防止有毒有害消防废水流入外环境引发次生环境事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准备。

66170239

15

各村居

协助、配合各事件处置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先期处置,按规定迅速上报;负责所辖区域事件发生地群众的稳定、疏散、宣传、解释、安抚及善后工作,负责组织当地的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件处置工作。同时,立即将事件及有关处置情况上报镇值班室和生态环保服务中心为事件处置提供人员、物资等后勤保障。

/

16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

负责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先期处置,防止污染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


附件2


界石镇辖区风险源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主要风险物质

所属村居

联系人

及电话

1

重庆弘邦环保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治理

医药废物、废药物、药品、废矿物油、油/水、烃水、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感光材料废物、金属表面处理、含铬废物、含铜废物、含铅废物、废酸、废碱、石棉废物、含镍废物、其他废物

武新村

周洪强13594135711

2

重庆益生味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未列明农副食品加工

醇化油、润滑油

海棠村

杨 洁

18696631028

3

重庆弘愿工具(集团)有限公司界石分厂

电机制造

丙烷、机油、润滑油、切削液、废油

富城社区

曹登驹

13983985007

4

巴南区中厚机械加工厂

其他未列明制造业,其他未列明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制造业(C4190)

矿物油

桂花村

解中厚

13452082917

5

巴南区白沙龙建筑材料厂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制造业(C3032)

罐装涂料

武新村

高 煜

18983049949

6

重庆多普橡胶有限公司

橡胶零件制造,橡胶制品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制造业(C2913)

矿物油

桂花村

张在维

13667649309

7

重庆达厚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批发业,批发和零售业(F5174)

表面处理工序(废水处理污泥)

武新村

苟先凯18680725022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主要风险物质

所属村居

联系人

及电话

8

重庆市巴南区杜森机械配件厂

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制造业(C3899)

矿物油、乳化液

桂花村

杜东森18623073442

9

重庆弘愿工具(集团)有限公司

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C3484)

乳化液

富城社区

周 君17723623305

10

重庆汇仁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铝压延加工(C3252)

矿物油、切削液、油漆

武新村

董小川13508327000

11

重庆航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矿物油

富城社区

杨开舟18680788866

12

重庆中彦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制造业(C2929)

矿物油、切削液、油漆

武新村

李 强18983005275

13

重庆市威嘉环境污染治理有限公司(界石污水处理厂)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环境治理业,水污染治理(N7721)

矿物油 实验室废液

数码产业园

何 佳18983129490


附件3

镇辖区有关部门值班电话

序号

工作单位

值班电话

1

界石卫生院

66419223

2

消防支队界石片区

66170239

3

界石派出所

66419167

4

观音山派出所

65376511

5

公巡大队

62561686

6

界石市场监管所

66419133

7

物流基地公司

62860089

8

数码产业园

66211888

9

桂花社区

66419908

10

和平社区

66429220

11

畅想社区

66429166

12

公平社区

66414055

13

梨花社区

66413368

14

东城社区

66485656

15

富城社区

62565166

16

桂花村

66419908

17

武新村

66420112

18

海棠村

66419865

19

新玉村

66418311

20

金鹅村

66414068

21

钟湾村

66414633


附件4

界石镇应急物资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位置

管理单位

1

干粉灭火器/4kg

72

镇应急物资库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2

吸油索

15

地下车库专用房间

物流基地物业公司

3

消油剂

1

地下车库专用房间

物流基地物业公司

4

灭火毯

10

地下车库专用房间

物流基地物业公司

5

防毒面具

19

镇应急物资库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6

手持扩音喇叭

2

地下车库专用房间

物流基地物业公司

7

指挥棒

2

地下车库专用房间

物流基地物业公司

8

抽水泵

2

镇应急物资库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9

发电机

1

地下车库专用房间

物流基地物业公司

10

防汛沙袋

200

镇应急物资库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11

手电筒

447

镇应急物资库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12

对讲机

24

镇应急物资库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13

高筒雨靴

58

镇应急物资库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14

锄头

20

地下车库专用房间

物流基地物业公司

15

手套

980

镇应急物资库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16

箩筐

30

地下车库专用房间

物流基地物业公司

17

编制口袋

200

地下车库专用房间

物流基地物业公司

18

投光灯

9

地下车库专用房间

物流基地物业公司

19

救生圈

20

镇应急物资库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20

小铁桶

50

地下车库专用房间

物流基地物业公司

21

铁丝

26

地下车库专用房间

物流基地物业公司

22

消防水带

32

镇应急物资库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23

折叠帐篷

1

镇应急物资库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24

救生衣

92

镇应急物资库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25

海底线

1

地下车库专用房间

物流基地物业公司

26

弯刀

64

镇应急物资库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27

铁/胶扫帚

255

镇应急物资库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28

汽油

2

地下车库专用房间

物流基地物业公司

29

吸油棉

500

镇应急物资库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30

吸油毡

500

镇应急物资库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物资联系电话:66418131

物流基地物业公司 物资联系电话:18883128126




应急物资库


界石镇应急物资分布图  


物流基地应急物资分布图



附件5

主要环境风险物质污染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处置方案一:储油罐区汽油/柴油发生泄漏

一、储油罐区汽油/柴油发生泄漏,未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一)现场疏散隔离与保护

设置警示标志及警戒线,派专人警戒,除应急处置人员进入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应急救援人员穿戴防静电防火服、空气呼吸器,携带救援设备进入泄漏现场;现场应急人员用可燃气体检测仪监视检测警戒区内的气体浓度,所有人员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二)切断污染源

停止事故罐组的给油和输油,查找泄漏点,若泄漏点位于油罐外如管道、阀门等时,应关闭管道或阀门两端的截止阀,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破裂口用楔子、卡箍法堵漏,随后用高标号速冻水泥覆盖加固;因罐体破损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开启转油泵,对事故罐内油料转移至其他同类(或有空余容量)油罐。

(三)外泄油料处理

关闭泄漏罐组防火堤雨水排口,油料少量泄漏,用泡沫或干粉覆盖污油,用吸油毡对泄漏的污油进行吸附,对油污上方用水雾喷射改变蒸汽云飘逸方向,使其到安全空旷地带扩散;油料大量泄漏,用泡沫和干粉覆盖油污,减少蒸发,用油罐车对泄漏的污油进行收集转运,再用吸油毡对泄漏的污油进行吸附,对油污上方用水雾喷射改变蒸汽云飘逸方向,使其到安全空旷地带扩散。

(四)泄漏油料进入雨水系统

关闭防火堤雨水排口,开启防火堤污水阀门;在雨水沟沿线暗沟或管道入口处用沙袋进行拦截;将含油废水转运至应急事故池;用泡沫干粉或砂土覆盖对防火堤及雨水明沟内污油覆盖,再用吸油毡对泄漏的污油进行吸附。事后将吸油毡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储油罐区汽油/柴油发生泄漏后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一)火灾、爆炸救援

1. 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拨打外部救援电话请求救援,请求当地政府部门和周边消防、医院救援;隔离火灾爆炸区周边200m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

2. 应急救援人员穿戴防静电防火服、空气呼吸器,携带救援设备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先期消防灭火,时刻关注火势情况,随时做好撤离准备。待消防队伍到达后配合其对事故区域进行灭火救援;

3. 对火灾爆炸罐区喷射泡沫、干粉灭火,对相邻储罐喷水冷却,按规定转移罐内剩余油料。

(二)消防废水处置

1. 关闭防火堤雨水排口,开启污水排口,将消防废水引入应急事故池,并进行后续处理。

2. 对进入雨水系统的消防废水,在罐区防火堤雨水排口处进行拦截;若油污在库区地面蔓延,采用吸油毡、消防沙等对油污进行吸附,并将水抽回至应急事故池;事后将吸油毡、消防沙等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爆炸、灭火结束后处置措施

灭火结束后,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并配合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调查处理完毕后,指导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运行。

应急处置方案二:液氯泄漏

一、风险分析

氯气钢瓶易在易熔塞处泄漏、瓶阀泄漏、瓶体焊缝泄漏。应急处置不当可能引发中毒、爆炸事故。

二、处置程序

(一)因为操作、设备或其他原因发生氯气泄漏时,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刻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各应急救援队伍速往事故现场,实施现场救援。

(二)指挥并协助事发单位进行设备抢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m,大泄漏时隔离450m,严格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易熔塞泄漏:应转动钢瓶,使泄漏部位位于氯气的气态空间,应用氯瓶易熔塞泄漏堵漏器处理;如不成功直接将氯气钢瓶用行车吊入液碱池。瓶阀泄漏:使用带铅垫的六角螺帽和应急压罩处理;如不成功直接将氯气钢瓶用行车吊入液碱池。瓶体焊缝泄漏:立即打开碱洗池,用行车将液氯钢瓶放入碱洗池。如有人员中毒医疗组立即进行救治。

应急处置方案三:盐酸、硝酸、硫酸泄漏

一、风险分析

三酸贮罐和管道容易受到腐蚀,局部强度不够可能造成泄漏,应急处置不当可能引发事故。

二、现场处置程序

(一)因为操作、设备或其他原因发生盐酸、硝酸、硫酸小量泄漏时,指导相关操作人员用沙土吸附、覆盖,并查看泄漏源,及时堵漏。

(二)因为操作、设备或其他原因发生盐酸、硝酸、硫酸大量泄漏时,指导相关操作人员关闭三酸储罐相关的阀门,进行人员堵漏,防止盐酸、硝酸、硫酸外泄造成人身伤害或环境危害。

(三)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刻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各应急救援队伍速往事故现场,指挥现场救援。

(四)应急组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大量泄漏先用围堰收集,若收集池不能容纳就将泄漏酸经过沙土围堵、引流、导流沟等方法进入事故应急池,再转移回收。地面剩余少量的残留液用清水冲洗,冲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同时各应急组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控制事故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附件6


人员疏散图



附件7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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