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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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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3MB1F16980X/2022-00111
  • [ 发文字号 ]
  • 莲花办发〔2022〕61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莲花街道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20
  • [ 发布日期 ]
  • 2022-07-21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莲花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莲花办发〔202261

各村,街道有关科室:

现将《莲花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莲花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巴南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精神,推动全街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 2022年底,全街道“路长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底,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全寿命周期养护体系和资金保障体系,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组织体系

(一)健全工作体系。成立莲花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党政办、规建办、应急办、平安办、经发办、财政办、农服中心、城服中心、各村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建办,科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科室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作为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管理的日常机构。

建立街道、村二级路长体系。设置莲花街道农村公路路长(以下简称街道路长),由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由街道驻村领导或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评价考核等工作,贯彻执行全区深化健全农村公路“路长制”政策要求和保障制度,切实提升辖区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实效。

街道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贯彻全区农村公路发展目标、政策,建立保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

村级路长在街道路长的领导下,分别对所辖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负直接责任,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管理职责,完成街道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路长会议制度,街道路长每年至少召开1次路长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三是建立路长巡查制度,原则上街道级路长不得低于每月1次、村级路长不得低于每周1次,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应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处治完毕后进行销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处治销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实施“巡查—处治—销号—复核”四步法管理流程;四是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五是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和村级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连接各村重要经济节点路网提档升级,进一步构建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骨干网;继续推进通组公路建设,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构建普惠公平的农村基础公路网络;巩固提升通硬化路建设成果,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各级农村公路管理人员要落实责任,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分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模式,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吸收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建立健全以路况、养护工程里程、养护资金、机构能力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路养护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农村公路全寿命周期养护。

(三)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品质。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实施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加大地质灾害易发多发路段的管控力度,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夯实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打造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品质,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生态宜居乡村融合发展。

(四)创新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区级、街道、各村三级相关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日常养护等工作,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建后补、先养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探索将农村公路相关附属设施等有收益的项目与农村公路养护打包运行,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建立街道有监管员、各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管理养护责任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宣传,实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提高路面巡查频率,及时查处损坏路产、侵害路权的违法行为,规范限高限宽等物防设施设置,保障农村公路设施使用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夯实责任。街道“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管理职责,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相关科室协调配合。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配合抓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各村要建立和运行好村级路长制体系,切实抓好农村公路各项管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 接受监督。各村要积极主动做好“路长制”信息公开,要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村级路长、路政员、技术员、护路员名单,在重庆市农村公路养护公示牌的基础上,升级完善并设置“路长制”公示牌,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全社会的广泛监督。

(三) 广泛宣传, 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提高我街道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营造推动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相关事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莲花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莲花办发〔202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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