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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688921886R/2023-00029 [ 发文字号 ] 龙洲湾办发〔2023〕3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龙洲湾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23 [ 发布日期 ] 2023-04-25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龙洲湾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龙洲湾街道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长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驻村组:

按照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巴南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长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南农业发〔2023〕46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龙洲湾街道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长效利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龙洲湾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洲湾街道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长效利用

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以坚守耕地红线、稳定播种面积、实施藏粮于地提升产能为目标,充分发挥村级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加强撂荒地动态监测,村(社)集体、社会主体和农户多方联动,最大限度复耕复种,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二、目标任务

建立街道、村、社齐抓共管的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红岩先锋”变革型党组织在撂荒地核查利用中的作用,因地制宜,因地施策,依法、有序、统筹推进撂荒地核查利用工作,防止整治后再撂荒,形成撂荒地整治利用良性循环的局面。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经营主体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油、菜和饲草料等(一年生禾本科作物)生产,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二)坚持村社主体。以村、社为责任主体,结合街道驻村领导包村,驻村干部及村社干部包社,把解决撂荒地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地施策,扎实推进撂荒地长效利用。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耕地撂荒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针对性地制定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依法经营等措施,分类指导,逐项解决。

四、工作措施

(一)有序推进撂荒地综合利用。各村要针对耕地撂荒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统筹利用。对立地条件较好的撂荒地要及时组织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对丘陵地区的撂荒地,要根据立地条件,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等产业,将撂荒地变“产业园”。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对季节性抛荒的耕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

(二)严格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积极引导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经营主体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联合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解决农户后顾之忧。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对撂荒一年以上的暂停发放耕地地力补贴,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加强复耕复种政策激励。对撂荒地复耕复种后的农户及时发放耕地地力补贴;对撂荒地整治后种植粮油作物面积达50亩及以上的农户或经营主体,街道及村社鼓励协助其申报种粮补贴;对撂荒地整治后种植水稻、玉米的尽可能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对农户购置了农机具且在农机购置补贴名目内的及时兑付补贴,并对名录内的农机具报废开展补贴兑付。

(四)大力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在不改变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采取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将从种到收全环节或部分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委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居间优势,把有托管需求的农户组织起来,盘活撂荒地,集中连片耕地,统一购买生产托管服务,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五)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对耕地土壤贫瘠、耕地地力较差的,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通过增施有机肥、绿肥翻压还田、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

(六)推行多种盘活模式。引导农户种好“口粮地”,大力宣传引导农户自行耕种发展粮食生产,增加农户收入。挖掘村集体经济“生财地”,借鉴南彭街道天台村“确权不确地”模式,将土地确权到全村农户分证不分地,引导村民通过入股、合作、领办合作社等模式复耕复种。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托管地”,推动农户与村集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双向嵌入”,落实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形成“治理+耕种+销售”一条龙全产业链模式。推出城镇居民“自留地”,整合场镇周边撂荒耕地,开展城镇居民流转认养复耕复种。大力发展认养农业助推乡村产业发展,积极开展“我有一亩田”认养农业,开辟企业单位“直供地”,充分发挥企业单位支持帮扶作用,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开展撂荒耕地包片认领,推进撂荒地市场化。建设教育“实践基地”,积极对接区教委,在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适宜地块建立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充分发挥“红岩”党员突击队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与工会、妇联、工商联的协作联动,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帮助农村老弱病残、留守妇女做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农业领导及各驻村领导为副组长,农服中心及驻村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撂荒地整治利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撂荒地整治利用工作。各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撂荒地整治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切实担负起撂荒地整治利用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撂荒地统筹和动态管理工作。街道相关人员要结合日常下村,督促指导各村社做好撂荒地的长效利用工作,防止撂荒地整治后再次撂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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