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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23

圣灯山府发〔202245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

各村,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为持续抓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减少和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89号)、《巴南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巴南肺炎组办发〔202120)(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按照属地属事管理原则,现将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

各建筑工地参建三方要进一步强化园区范围内及辖区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属地监督工作,包括质量安全提前技术指导项目和未批先建项目。从即日起相关村委会和社区要加强巡查指导,进现场、找问题、促整改,按照《巴南区2022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拉网式排查检查表》(附件1)逐项检查,督促参建企业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四早要求,进一步筑牢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火墙。要严格落实少外出”“少流动”“少活动”“少聚集,引导群众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切实降低感染风险

(一)施工现场和制度建设方面

严格落实五有原则,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

(二)人员管控方面

各村(社区)要督促各项目实施全封闭管理,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外出流动。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按照先排查后进场的原则,按照《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一版)》(附件2),对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实施一人一档防疫管理和实名制管理,落实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确保一个不漏;查验康码、行程码时应注意人员身份信息和出示码信息是否一致,避免冒用、滥用他人信息进入施工现场。不得私招乱雇,不得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人员,不得使用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严格执行来渝返渝人员扫描社区二维码报告制度,配合社区执行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要求。疫情严峻形势下,各项目参建人员非必要不离渝,原则上不前往疫情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城市。

(三)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

各村(社区)要督促各项目强化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指引的要求,做好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等区域的清洁卫生和消毒管理,做好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区域通风管理,保障人员居住条件。严格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严格食堂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流动。根据疫情情况,科学划定封闭区、封控区、风险区、其他区域,并实行分类精准管理。进场人员应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的,不得进入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集体活动。

(四)进一步抓好疫情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

各村(社区)要主动对接项目,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适时开展演练,确保快速有效处置突发疫情。督促参建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防控信息,提早做好应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信息报送制度,规定第一时间报送项目重大信息。童同时要根据实际,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用品,确保满足项目使用需求。

(五)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和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各村(社区)要检查参建企业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情况,在工地大门设置扩音设备,对防疫要求进行广播宣传,制定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提示单,在大门、食堂、宿舍、办公室等醒目位置张贴,加大公共卫生防疫培训教育力度,提升人员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引导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要统筹推进项目参建人员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力度和正向引导,提升接种意愿,加快推进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筑牢免疫屏障。

二、严格落实开(复)工期间安全生产五到位

节后开(复)工阶段是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高发时段,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以人为本理念,落实开(复)工安全工作部署到位、关键人员到岗履职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内部审批程序执行到位的五到位要求。

三、全力排查,立查立改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事属地管理原则,恪尽职守,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对照《建筑工地安全检查简易表》(见附件3),加大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项目、违法施工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习惯性违章(见附件4)的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或要求停工整改。对拒不配合检查及不认真整改问题的项目,一律要求停工整改,对不听招呼、不服从管理的,镇政府将报给区安委会建安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建安办公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做到安全检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四、工作要求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不容乐观,输入性疫情风险长期存在。同时,目前已进入春季流感等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将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各村(社区)、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建筑工地开(复)工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及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同部署、同到位,杜绝建筑工地疫情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3月起相关村(社区)每月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施工安全检查2次以上,于每月30号将纸质件(附件2+照片6张)交到408办公室。对报送资料不及时的村(社区)和不配合整改的建筑工地,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

202232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巴南区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拉网式排查检查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

1

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项目经理是否在现场指导疫情防控工作



2

是否有疫情防控方案



3

项目防疫责任人是否对现场防疫工作开展排查



4

监理单位是否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5

严格人员进出场管控

是否实施全封闭管理,保留一个出入口



6

是否每天对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实施一人一档和实名制管理,落实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现场随机抽取人员与一人一档信息进行核对



7

外来人员是否登记并对健康码、行程码进行查验;是否进行体温检测、扫描场所码



8

是否张贴并使用场所码和社区报告二维码



9

项目人员是否两点一线上班,是否去过市内涉疫区县重点地区、重点场所



10

疫情现场管理

是否做好的清洁卫生和消毒管理



11

公共场所是否佩戴口罩(办公室、食堂、会议室等属于公共场所)



12

是否设置单独的应急隔离点



13

疫情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

是否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适时开展演练



14

是否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用品,确保满足项目使用需求



处理意见


签字栏

施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附件2

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2022年第一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目前国内疫情形势,经专家研判并参照其他省市做法,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二、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四、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五、高风险岗位来渝返渝人员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证明,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六、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渝返渝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 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七、直辖市发生本地疫情后:

1.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2.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3.其他低风险的区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4.直辖市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病例轨迹涉及区来渝返渝人员, 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 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5.直辖市高风险岗位来渝返渝人员按照前述第五条政策执行。

八、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主动在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九、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以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十、针对本土病例迅速上升、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风险较大的省(区、市),市疫情防控组组织专家研判,制定针对性政策,并且每日研判风险。一旦当地本土病例每日新增低于10例,且无社区筛查发现病例时,实时调整管控措施,按照前述第一至八项政策执行。

十一、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一旦相关县(市、区、旗)全域调整为低风险,其仍在我市执行隔离政策的人员,核酸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

十二、其他省(区、市)通报协查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高风险暴露人员等重点人员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十三、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的社区排查、健康提醒和报备等制度按照以往政策执行。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健康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3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简易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1

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职类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岗


2

安全管理

1.是否编制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作业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合格上岗的,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3新进转岗和换岗工人上岗前是否按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4.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日周月”排查,并填写留存记录资料;


3

文明施工类

1.是否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围挡是否按标准图集进行搭设

2施工现场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是否硬化

3建筑材料是否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位置规范堆放,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运


4

扬尘环保类

1.施工大门口位置是否设置冲洗设施、沉沙井、截断沟并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到位

2.是否对扬尘易抛洒区域进行降尘湿发作业

3.是否对裸土及建筑细骨料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5

作业安全防护

1.是否制定临时设施及安全防护施工方案

2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发放使用到位;3临边、洞口防护设施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是否规范


6

临时用电

1外电线路安全防护场内架空线路是否规范搭设;

2.配电箱使用是否按照一机一闸一漏设置,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有效

3生活区用电是否存在私接乱搭;


7

脚手架

1. 脚手架专项方案施工方案是否编制并审批到位;

2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锚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装置连墙件等是否规范搭设;

3吊篮脚手架挑梁锚固配重是否规范搭设,吊篮使用前有无荷载试验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防坠防倾同步装置是否齐全;


8

模板工程

1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施工方案是否编制并审批到位;

2.模板支撑搭设工程中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设置到位;


9

起重吊装

1起重设备进场和使用是否办理安装、使用手续;

2.起重设备是否进行每月维护保养

3.参建单位是否进行检查验收并留存验收记录;


10

基坑边坡类

(市政工程类)

1.是否进行地下管线保护及安全技术交底;

2.隧道开挖及桥梁施工过程主要监测点等有无变形或沉降,是否在警戒值范围内;

3.地下暗挖工程是否在作业前做好通风,排除残留气体;

4车辆、行人临时通行等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设置完善(包括现场围挡、临时出入口维护安全警示标志等);

5.参建单位是否进行检查验收并留存验收记录;


11

消防安全

1.是否建立消防组织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

2.是否绘制消防总平面图消防设施器材布置图

3.是否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落实消防责任人

4.参建单位是否对消防设置进行检查验收并留存验收记录;


12

其他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检查结论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常见违章行为

   

    一、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

  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的;

  2.人员在2米及以上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时,未系挂安全带的;

  二、未设置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的

  3.临边作业区域,未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的;

  4.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道边,未安装防护栏杆的;

  5.洞口作业区域,未设置洞口防坠落措施的;

  6.需临时拆除或变动临边洞口防护措施时,未采取能替代原防护措施的可靠措施的,或作业后未立即恢复的;

  7.电梯井口未设置防护门的;

  8.施工升降机与建筑物间设置的通道平台两侧边,未设置防护栏杆的;

  三、吊运物体无人指挥的

  9.起重吊装无人指挥的,或无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指挥的。

  四、使用破损的用电防护设施、违章使用用电设备的

  10.配电箱、开关箱箱门损坏或无法有效锁闭的;

  11.配电箱、开关箱内随意拉接其他用电设备的;

  12.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的;

  13.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未选用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的,或负荷线绝缘层破损的;

  14.电缆线路沿地面明设的,或架空电缆沿脚手架、树木和其他非专业设施敷设的。

  五、存在施工现场其他违法行为的

  15.人员登高未借助建筑结构、脚手架的上下通道、有固定措施的梯子、结构构造牢固可靠的其他攀登设施和用具的;

  16.吊篮正常工作时,人员从建筑物顶部、窗口等处或其他孔洞处进出吊篮的;

  17.人员使用吊篮运送物料的;

  18.下班后吊篮停留在半空中的;

  19.对施工现场可能坠落的物料,未及时移除或采取有效固定措施的;

  20.人员传递物料时抛掷的;

  21.施工升降机楼层门未处于常闭状态;

  22.施工升降机司机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施工升降机的,或当有特殊情况需离开时,未将施工升降机停到最底层、关闭电源并锁好吊笼门的;

  23.人员在已吊起的构件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行走的;

  24.起重吊装使用达到报废条件的索具的;

  25.灭火器失效或损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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