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区残联主要职能是: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 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文化、体育、科研、福利、用品用具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指导和帮助残疾人就业,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联系统的残疾人福利企业;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承担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和其他方式从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协同做好大专院校残疾人毕业生不同形式就业工作。开展困难残疾人的社会救助、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困难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司法机关、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各项权益。倡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成员兴办为残疾人开展多项服务的公益或低偿服务事业,实行行业指导和管理。开展各种残疾预防工作,并向社会宣传预防残疾科技知识。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协助镇街抓好基层残联组织机构建设、做好残联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管理区残联的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巴南区残疾人联合会属群团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下设一科一所2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参公)、就业服务所(事业),下设部门未独立核算,部门核算(决算)口径为群团部门、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年初人员编制10人,实有11人,退休人员4人,遗属0人,车辆2台;年末人员编制9人,实有9人,退休人员5人,遗属0人,车辆2台;因撤消专职纪检组长人员编制减少1人,在职死亡1 人,新增退休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61.92万元,支出总计1,261.9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484.94万元、下降27.76%,主要原因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两项补贴”调整纳入区民政局项目收支核算管理。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47.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7.60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6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49万元,占22.10%;项目支出981.83万元,占77.9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0万元,较上年减少12.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完成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新增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47.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8.56万元,下降28.55%。主要原因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两项补贴”调整纳入区民政局项目收支核算管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1.69万元,增长505.89%。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支出100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6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2.22万元,下降27.26%。主要原因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两项补贴”调整纳入区民政局项目收支核算管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4.41万元,增长512.07%。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支出100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39万元,占87.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1.48万元,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8万元,占0.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会保障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22.55万元,占1.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补发了以前年度的职工住房补贴;其他支出131.00万元,占10.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收入支出总表中对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的项目支出填列口径为其他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52万元,较上年增加37.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自然增长和死亡职工的抚恤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绩效工资、医疗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62.97万元,较上年增加21.42万元,主要原因是更新了一批老旧的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职工差旅费支出纳入公用经费核算管理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主动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一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行活动,严格限制出行范围和事项,本年未安排职工公务旅行,无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突发事件处置、上门为残疾人开展服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加强管理、节省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用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其他区县残联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残疾人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了公务接待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6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途有:办公费7.19万元、印刷费0.32万元、手续费0.13万元、水电费0.02万元、邮电费3.8万元、差旅费18.33万元、维修维护费0.43万元、培训费0.37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劳务费1.69万元、工会经费3.42万元、福利费4.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1万元、其他交通费5.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8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23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1.42万元,增长51.57%,主要原因是支出6.23万元更新了一批老旧的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差旅费支出全额纳入公用经费核算管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4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IT设备、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残疾人辅助器具、残疾人托养服务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10379、023-6621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