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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本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负责全区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批、动态管理;负责全区特困供养人员的审批、动态管理;负责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的审批及日常管理;负责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认定工作;负责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优抚对象、城乡孤儿购买“民政惠民济困保”投保及理赔;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6大节日的慰问工作;信访处理等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巴南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于2005年12月成立(巴南编委发〔2005〕84号),2010年加挂重庆市巴南区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中心牌子(巴南编委发〔2010〕24号),2015年加挂重庆市巴南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牌子(巴南编委发〔2015〕89号)。系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10年纳入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21年度无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人员情况。人员编制6名,含行政编制0名,参公编制6名;实有5人,含行政0人,参公5人;退休人员0人,遗属0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41.88万元,支出总计241.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69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4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69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88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4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69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54.36万元,占63.8%;项目支出87.52万元,占36.2%。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1.88万元。较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9.69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69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49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69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49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2.68万元,占9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9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7.77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及体检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1.43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6万元,增长98.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1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目标考核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平时考核、目标考核奖励等。公用经费4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1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劳务费、咨询费等费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1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劳务费、咨询费等费用减少。机关运行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7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办公费等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87.5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城乡低保入户公示及表格印制费

项目

编码

01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

财政

处室

社保科

项目

联系人

包小丽

联系电话

023-66230072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4.52

14.52

14.52

100

10

10

其中:

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我区从2010年开始每半年以村居为单位,将辖区内所有低保对象享受情况按常住人口的户数入户公示,从2012年到2016年市对区民调考核我区连续五年位列全市第一。为了继续打造“阳光低保”,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城乡低保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满意率,需印制城乡低保入户公示告知书、醒目公示牌,每半年发放一次,发放到村居、到户,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监督管理的环节。

2021年,全力打造了“阳光低保”,严把管理关、严把公示关、严把监督关,城乡低保公示告知书发、醒目公示牌放到了23个镇街,提高了城乡低保透明度、公信度、群众知晓度,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021年,全力打造了“阳光低保”,严把管理关、严把公示关、严把监督关,城乡低保公示告知书发、醒目公示牌放到了23个镇街,提高了城乡低保透明度、公信度、群众知晓度,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发放镇街数

=

23


23

100

15

15

入户公示到位率

%

=

100


100

100

15

15

公示时效

2021年12月30日前


2021年12月30日前

100

15

15

提高城乡低保透明度

提高


提高

100

15

15

提高城乡低保公信度、群众知晓度

提高


提高

100

15

15

群众满意率

%

=

90


90

100

15

15

说明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及政策宣传费

项目

编码

02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

财政

处室

社保科

项目

联系人

包小丽

联系电话

023-66230072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2

12

12

100

10

10

其中:

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渝民发〔2009〕91号)文件精神,需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制作宣传画、巴南阳光救助微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由于每年救助标准和救助政策的调整,全区都需重新统一印制《巴南区社会救助文件选编》、《巴南区社会救助办事指南》、《城乡低保明白卡》、《临时救助明白卡》、《特困人员明白卡》、《建档特殊困难家庭明白卡》、环保袋等系列社会救助宣传资料,发放到23个镇街,供群众随时取阅,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2021年,依托政策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社会救助宣传资料,发放到23个镇街,供群众随时取阅,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率。让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到各项救助,保障好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021年,依托政策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社会救助宣传资料,发放到23个镇街,供群众随时取阅,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率。让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到各项救助,保障好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发放镇街数

=

23


23

100

15

15

宣传到位率

%

=

100


100

100

15

15

宣传时效

2021年12月30日前


2021年12月30日前

100

15

15

提高各项政策的透明度

提高


提高

100

15

15

提高各项救助的知晓率

提高


提高

100

15

15

群众满意率

%

=

90


90

100

15

15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的自评项目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唐小茜   023-662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