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巴南区花溪街道岔路口村排洪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提交的巴南区花溪街道岔路口村排洪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5115001130401841146)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96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384.85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207.0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177.82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37.42万元,植物措施费2.55万元,监测措施费8.00万元,临时措施费81.56万元,独立费用23.73万元,基本预备费9.2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5.36万元(153554.80元,计征面积109682m2)。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巴南区花溪街道岔路口村排洪沟治理工程水土保

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6717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泽景霖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巴南区花溪街道岔路口村排洪沟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

2511-500113-04-01-841146

涉及流域管理机构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自治区、直辖市)

重庆市

涉及地市和数量

/

涉及县和数量

巴南区,1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主要整治排洪沟7/3.37km,并配套沉砂消能池、防汛道路等附属设施,同时对海螺沟3处不稳定斜坡进行治理。

总投资(万元)

4902.16

土建投资 (万元)

3977.87

开工时间

2026.10

完工时间

2027.9

设计水平年

2028

工程占地(hm2

10.96

永久占地(hm2

1.73

临时占地(hm2

9.23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表土

填方/表土

借方

项目自身建材利用方

弃方

综合利用方

4.66/0.53

2.62/0.53

/

/

2.04

/

涉及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名称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丘陵

涉及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10.96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643.73

新增水土流失量(t

422.76

可减少土壤流失量(t

422.76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措施及数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排洪沟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有:透水铺装(堤顶步道)3730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面积1.13hm2和方量3769m3;土地整治18846m2;表土回覆3769m3

主体已有:植草护坡18846m2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9423m2
临时沉砂池5个;钢挡板临时拦挡700m

抢险道路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有:排水边沟1090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面积0.05hm2和方量127m3;表土回覆127m3

方案新增:喷播草种635m2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635m2;车辆冲洗站1个;冲洗站沉砂池1

斜坡治理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有:截排水沟1397.19m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14569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14569m2

施工生产防治区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面积0.10hm2和方量203m3;土地整治1014m2;表土回覆203m3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35m;防雨布覆盖1014m2

施工便道防治区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面积0.58hm2和方量1180m3;土地整治5899m2;表土回覆1180m3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1692m2

表土堆场防治区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1633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1928m2;袋装土临时拦挡336m;临时排水沟341m

临时堆场防治区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4822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6256m2;袋装土临时拦挡842m;防渗铺垫135m2;临时排水沟888m

投资(万元)

168.81(方案新增37.42

78.18(方案新增2.55

81.56(方案新增81.56

水保总投资(万元)

384.85(方案新增177.82

监测措施费(万元)

8.00

独立费用(万元)

23.73

监理费(万元)

3.60

补偿费(万元)

15.35548

分省措施费(万元)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泽景霖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

张瑜

法定代表人

赵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MA5U3A3R7E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1130093092662

地址/邮编

重庆市两江新区龙溪街道渝鲁大道777号鲁能星城一街区81单元9-2/401120

地址/邮编

重庆市巴南区民主新街10/401320

联系人及电话

向绍睿/15923939592

联系人及电话

于溪/15123426635

传真

/

传真

/

电子信箱

1101137811@qq.com

电子信箱

386544459@qq.com
















附件2

巴南区花溪街道岔路口村排洪沟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6713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巴南区花溪街道岔路口村排洪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技术评审会,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并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意见。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及项目建设现状介绍基本清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基本合理,防治面积为10.96hm2。其中永久占地1.73hm2,临时占地9.23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8年。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值确定基本合理。到设计水平年,各项指标应达到: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介绍基本清楚。

本工程位于巴南区花溪街道岔路口村,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排洪沟整治和不稳定斜坡治理,其中,排洪沟整治7条总长度3.37km,包含1#排洪沟1.14km2#排洪沟0.96km3#排洪沟0.25km4#排洪沟0.19km5#排洪沟0.14km6#排洪沟0.20km7#排洪沟0.49km;并配套沉砂消能池、防汛道路等附属设施;同时对海螺沟1#2#3#不稳定斜坡采用“抗滑桩+重力式挡墙+截水沟”的措施治理。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0.96hm2,其中永久占地1.73hm2,临时占地9.23hm2。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含表土)8.34m3,其中土石方开挖总量(含表土)5.19m3,土石方回填总量(含表土)3.15m3,余方2.04m3,运往巴南区红炉生态修复消纳场综合利用。本项目不新增取土场。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

本项目计划于202610月开工,计划于20279月完工,施工期12个月。本工程总投资4902.1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977.8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统筹。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介绍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工程占地的水土保持评价。

(四)基本同意工程土石方平衡的水土保持评价。

(五)基本同意施工方法与工艺的水土保持评价。

(六)基本同意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评价。

四、表土资源保护与利用

(一)基本同意表土资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表土保护方案。

(三)基本同意表土堆存与养护方案。

(四)基本同意表土利用方案。

五、弃渣场选址与堆置

(一)基本同意临时堆土场土方来源及流向。

(二)基本同意临时堆土场选址、堆置方案与级别。

六、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水土流失预测方法、时段和结果基本正确。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七、水土流失防治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7个防治分区:排洪沟工程防治区、抢险道路工程防治区、斜坡治理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防治区、施工便道防治区、表土堆场防治区、临时堆场防治区。防治分区基本合理。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和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排洪沟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期,对排洪沟治理段两岸表层土进行剥离并集中堆放;施工中,遇降雨时,采取防雨布对裸露边坡坡面进行临时遮盖,下边坡坡脚采用钢挡板进行临时拦挡,在排洪沟下游终点设置临时沉砂池;施工后期,对堤顶道路和巡检步道进行透水混凝土铺装,对排洪沟边坡绿化区域经土地整治和表土回覆后,采取植草护坡措施。

2.抢险道路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期,在道路进场处设置车辆冲洗站及沉砂池,对本防治区表层土进行剥离并集中堆放;施工中,路边布置C20砼排水边沟,遇降雨时采用防雨布对裸露的道路边坡进行临时遮盖;施工后期,对道路边坡经表土回覆后,坡面采取喷播草种进行护坡。

3.斜坡治理工程防治区

施工中,在斜坡顶和坡脚分别布置C20钢筋砼截排水沟,遇降雨时采用防雨布对临时裸露区域进行临时遮盖;施工后期,对扰动区域经土地整治后进行复垦。

4.施工生产防治区

施工前期,对本防治区内表层土进行剥离并集中堆放;施工中,遇降雨时对建材进行防雨布临时遮盖,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施工后期,对本防治区经土地整治和表土回覆后进行复垦。

5.施工便道防治区

施工前期,对本防治区内表层土进行剥离并集中堆放;施工中,遇降雨时对便道裸露边坡进行防雨布临时遮盖;施工后期,对施工便道防治区进行土地整治、表土回覆后复垦。

6.表土堆场防治区

施工前期,对场地整平后,采用袋装土对场地周边进行临时拦挡,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均接入临近道路边沟和溪沟内;施工中,遇降雨时对临时堆存表土进行防雨布遮盖;施工后期,对本防治区经土地整治后进行复垦。

7.临时堆场防治区

施工前期,对场地整平,采用袋装土对临时堆场进行拦挡,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均接入临近道路边沟和溪沟内,淤泥晾晒场防雨布铺垫,遇降雨时对临时堆存土石方和晾晒淤泥进行防雨布遮盖;施工后期,对本防治区经土地整治后进行复垦。

八、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

九、水土保持投资

(一)投资编制依据基本正确,费用及定额基本合理。

(二)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384.85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207.0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77.8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37.42万元,植物措施2.55万元,监测措施8.00万元,临时措施81.56万元,独立费用23.73万元,基本预备费9.2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5.36万元(153554.80元)。

十、水土保持管理

水土保持管理要求基本可行。

十一、评审结论

《水保方案(报批稿)》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模板的通知》(办水保函〔2026232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该方案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


                                                   2026年7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个人中心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民呼我为 办事服务 联系我们 新媒体矩阵